【潛逃台灣】黃臨福將認罪 其餘8被告需時取法律意見押9.2再訊

2021-07-06 16:01

被告鄭子豪(左)及廖子文(右)。 資料圖片
被告鄭子豪(左)及廖子文(右)。 資料圖片

12港人去年疑潛逃離境被截獲,當中9人返港後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其中黃臨福表示會認罪,其案件押後至7月26日進行答辯,屆時將與另一宗黃今早已認罪的縱火案一同求情及判刑,同由姚勳智法官處理。餘下8名被告則因需時獲取法律意見或處理法緩申請,押後至9月2日再訊。

9名被告依次為廖子文(18歲,無業)、鄭子豪(19歲,技術員)、張俊富(24歲,學生)、張銘裕(21歲,運輸工人)、嚴文謙(22歲,學生)、黃臨福(17歲,無業)、黃偉然(30歲,無業)、李子賢(31歲,測量員)以及郭子麟(19歲,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姑媽」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喬映瑜、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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