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認毀港鐵幕門各囚26個月 官斥破壞社會和諧

2020-12-24 12:30

被告盧智聰。 資料圖片
被告盧智聰。 資料圖片

兩名青年盧智聰與林俊上月底承認,去年10月中凌晨暗中闖入將軍澳港鐵站內破壞設施,打碎至少14塊月台幕門,導致港鐵須支付逾200萬元維修費。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批評,兩人破壞車站之餘,亦破壞了社會和諧和市民之間的互信,以及市民安居樂業的權利,而且強調暴力沒有任何美化和合理化的餘地,判處兩人各入獄26月。

法官練錦鴻判辭中形容去年10月是「多事之秋」,去年港府10月初實施《禁蒙面法》意圖令示威者有所避忌,卻激發更激烈衝突。將軍澳地鐵站雖已關閉,但在10月7日閘門被撬開,於是兩人翌日凌晨進入車站犯案。

兩人分別聲稱為「表達意見」,以為可以違法達義,但他們行為的唯一後果是破壞。他們不但破壞了交通系統,亦破壞了社會和諧和市民之間的互信,以及市民安居樂業的權利。即使他們將車站打碎,他們感不滿的政策不會一夜間消失,社會不會立即變得人人平等,自由,世界大同。法庭同意兩人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且沒有攻擊對象,但他們根本不清楚他們想要的是什麼。

法庭不排除他們是受旁觀者鼓勵和道德上的支持而犯案,兩人犯案的手法離他們追求的民主和平公義,愈來愈遠。法庭的判刑不能讓人以為,年輕有理想就可以為所欲為,法庭強調暴力就是暴力,沒有任何美化和合理化的餘地。

法庭參考過兩人的精神科報告,認為兩人有受精緒問題,但未至於構成合理減刑因素,且本案乃不涉及人命傷亡,犯案人數較少。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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