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獲批離開 律政司擬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2020-12-23 23:02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日先後被控欺詐罪,以及《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認為黎有潛逃風險,兩度拒絕黎的保釋外出申請。今日第三度申請,終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

李官指《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均不適用,拒絕律政司的申請。據悉,律政司將於明早就批准黎智英保釋決定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

律政司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表示意欲就批准黎保釋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條例指明上訴法庭或原訟法庭可就決定作出後7日內提出的申請,作出命令,規定在向終審法院提出的上訴仍在待決期間,將黎智英羈留。

黎智英在晚上10時50分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庭,離開時向傳媒揮手說: 「Merry Christmas」,以後上黑色私家車離去。

建立時間 15:52
更新時間 23:02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黎智英晚上離開法院上車離開。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