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港男與內地孕婦假結婚助來港分娩 判囚10個月
2020-09-28 18:00
一名28歲本地男子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的罪名,於9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監禁10個月。
該名男子於2017年6月與一名內地孕婦在香港結婚,其後該內地孕婦以「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該名內地孕婦於2017年11月試圖入境香港產子時,入境處就其來港目的向她及被告作進一步詢問。由於入境處對他們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拒絕該名內地孕婦入境,並展開調查。
在調查期間,被告承認在中介人的安排下,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並可取約港幣八萬元為報酬,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處警告,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14年。此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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