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向警防線掟水樽 15歲少年擾亂秩序表證成立

2020-09-28 17:38

去年11月2日晚上旺角及尖沙嘴一帶有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去年11月2日晚上旺角及尖沙嘴一帶有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15歲少年涉於去年11月初晚上旺角示威活動期間,向警方投擲水樽,其否認一項擾亂公眾秩序控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追截被告的警署警長陳錦培先出庭作證,交代被告犯案經過。

陳指當晚約11時半在亞皆老街正協助同僚押解1名女疑犯上警車,有約20至30人在旺角港鐵站D3出口外聚集叫囂。被告在人群中向警方投擲1個水樽,沒有擊中任何人。警方隨即驅散群眾,被告於西洋菜南街向南逃跑時,陳跑上前成功追截,將被告帶返亞皆老街,交予同僚9499帶返警署。

辯方盤問時呈上多條網上直播新聞片段,指現場有不少與被告衣著接近的白衣人,陳同意。辯方隨即再指人群中不少人正疑似舉機拍攝,阻礙視線,質疑陳未能清楚辨認到掉出水樽的人正是被告。辯方亦質疑陳作供時所指,案發一刻根本未能看到掉出水樽的人胸部以下身體,其衣著描述皆為拘捕被告後,按被告衣著補上。辯方最後指出被告當時沒有蒙面、沒有裝備護具,連隨身袋都沒有,當時只是隨人潮南行,沿途在用手機,並沒有逃跑。

裁判官彭亮廷最後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不傳召證人,被告亦不作供,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結案陳辭。

被告被控在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港鐵站D3出口外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向警方防線掉了一個塑膠水樽。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2:20
更新時間:17:38

證人陳錦培。
證人陳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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