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涉青荃橋底噴寫字句提堂 男生投訴遭威嚇下招認准紀錄在案

2020-07-24 13:07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兩名青年涉於周三凌晨在青衣青荃橋底以噴漆噴上「721」、「831」及「Free HK」等字句,被警察巡經發現並拘捕,今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毋須就一項刑毁罪答辯,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男學生的代表律師投訴相關招認在威嚇下作出,要求法庭紀錄在案獲准。

19歲學生黃灝謙及23歲無業青年黃兆明同被控於今年7月22日在新界青衣青敬路33號近青衣城青衣北橋橋墩,損壞屬於路政署的三條橋墩。他們獲准以現金1000元擔保、其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黃額外須守每晚宵禁令。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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