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18歲生認藏六角匙候判 求情指一時衝動已知錯

2020-07-24 10:20

去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在多區堵路。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在多區堵路。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堵路,其中18歲學生被搜出六角匙,他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8月7日判刑。

控罪指被告李卓謙於去年11月11日早上10點在黄大仙龍翔道及沙田拗道交界被警方追截,搜身後發現8支六角匙。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時衝動,已經知錯,而當日亦無人受傷,希望裁判官可以輕判。嚴官認為案件對社會造成傷害,理應判監,但考慮到被告背景及年齡,決定押後至8月7日判刑,以等待勞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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