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生涉年初一旺角「私了」內地漢 加控非法禁錮及暴動兩罪

2020-07-24 11:04

被告馬俊棋。 資料圖片
被告馬俊棋。 資料圖片

年初一有人在旺角朗豪坊一帶聚集,期間有內地人疑與示威者爭執後被「私了」,一名18歲學生早前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今律政司考慮法律意見後,加控非法禁錮及暴動兩罪,案件將移交至區域法院。嚴舜儀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8月21日,並批准被告以10萬元現金及父親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控罪指被告馬俊棋於本年1月2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意圖使X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馬同時被指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禁錮男子X,及參與暴動。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考慮到控方增加的控罪使關鍵情況改變,案件變得複雜,調高至10萬元現金及父親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期間不可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亦須住在報稱地址,要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以及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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