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踢咖啡店貨架致爆杯 男子認罪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0-07-24 11:12

男子踢咖啡店貨架致爆杯,認刑事損壞罪,被判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男子踢咖啡店貨架致爆杯,認刑事損壞罪,被判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去年聖誕節翌日再有市民在旺角朗豪坊發起示威活動,20歲男子當晚腳踢Starbucks咖啡店貨架,令到貨架底部杯子碎裂。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歲被告王焯彥被控於去年12月2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朗豪坊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該店的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情透露,去年12月26日再有人號召到朗豪坊示威,約晚上8時45分有40至50人大叫口號,附近市民即離開現場。有警員見到被告在附近徘徊 ,又隨群聚叫口號。約5分鐘後,警員目擊被告正數次踢向Starbucks的貨架,令到杯子碎裂,被告其後離開現場。警員尾隨被告,及後在拘捕他,警誡下被告稱「阿sir,我知錯啦,畀次機會啦!」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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