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揸正來做 扭轉歪風

2021-09-02 07:33

歌手何韻詩之前在二〇一四年佔中示威和二〇一九年協助反對派35+宣傳,本來已有違法之嫌,但藝術中心壽臣劇院,早前還租場給她搞演唱會,自然備受批評。

  最新消息是何韻詩在facebook表示,在八月三十一日收到香港藝術中心以場地租借合約之條款22(c)為由,臨時取消九月六日至十二日租用壽臣劇院表演場地的預訂。

  租借合約22(c)指,「租場人士如不符合約條件,或公眾秩序或公眾安全可能在表演時受到影響,經理人可以在不通知的情況下,取消租約,停止租用場地。」

  何韻詩反指,藝術中心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及解釋,說明表演在哪方面觸犯此條款。她引述藝術中心回覆指:「藝術中心管理層有責任緊遵相關法例及關注近期社會的發展情況。」

  何韻詩堅決反對有關決定,表示無法認同,稱仔細檢視過是次演出的內容以及已公佈的宣傳資料,當中絕無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以及觸犯法例的可能性。

  她表示:「在無法解釋的突變和紅線下,尚未成為的Show,不受場地所限的網上直播,將如期於九月十二日晚上八時進行」。

  何韻詩在網上直播和在壽臣劇院表演,主要分別是開實體演唱會收到入場費而已。若她的本意是純粹分享音樂,網上直播或許效果更佳。

  藝術中心取消何韻詩訂場,惹起一點爭議:

  一、何韻詩過去行為未被起訴,為何取消她的訂場?未起訴不等如不起訴,特別是在二〇一四年佔中最後一天,何韻詩在示威現場被捕,她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的行為相當明顯,當時政府不敢、不想起訴,不等如今天政府不敢、不可起訴。

  二、為何取消涉嫌違法人士搞公眾活動?關鍵是要防範風險。藝術中心租出場地,有場主的責任,確保活動舉行時公眾秩序或公眾安全不會受影響,確保活動不會違反法律、例如《香港國安法》。試想如演唱會變成一場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活動,場主可能有「協助及教唆」觸犯《香港國安法》的責任。

  另外若現場起了衝突,警方到場執法,有人受到人身傷害,參加者可能起訴場主明知何韻詩有涉嫌違法的往績,為何仍容許她租場?

  二〇一六年六月法國化妝品牌「蘭蔻」(Lancôme)的香港分公司本來想為何韻詩搞一場小型音樂會,但引起香港網民反彈,指何涉嫌違法佔中,為何要支持她搞演唱會。最後「蘭蔻」取消那場音樂會,除了怕影響生意之外,也是規避法律風險的行為。

  三、政府機構開始揸正來做。過去遇到這種情況,政府部門也好,公營機構也好,會一句話「我按規矩租場給何韻詩」,之後就闊佬懶理,即使有反對聲音,都不會採取行動。但如今時移世易,相關機構都提高警覺,揸正來做了。

  四、最後有人會問,為何政府要搞到這樣嚴?這是一個政治判斷,政府好軟,對家會否停手呢?還是政府一縮,對方又會重新湧出來呢?



盧永雄

原文刊於《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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