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知識份子」把公眾利益放到哪裏去了?

2021-07-09 06:28

7.1有兇徒意圖殺警之後自殺案發生之後,坊間搞出很多悼念。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議案」,「感激」兇徒對香港的「犧牲」。而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在報章的專欄為文,題為「願你安息」。

若說年青人激進,為何長者都要頌揚暴徒呢?

吳靄儀在文章中講,「一個又一個普通市民走到現場悼念、送花、痛哭,豈是美化、煽動暴力?還是只因為這些良善的平民,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因為他們感到相同的悲憤、無力和絕望,因為他們心中的冤屈鬱結難排,因為他們同樣感到孤立無助,所以前來陪伴,同聲一哭?」

看到這種評論,我只能夠用「震驚」二字來形容,特別是「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這句說話。去悼念自殺兇徒的人們如果真的是「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的話,他們已是「反社會人物」了,自己鬱結難排,就可動刀殺人?

一個恐怖分子,用嚴重傷害他人生命的手法去宣泄自己的仇恨,或宣揚自己的政見,或脅逼政府接受其政治主張,這就是最典型的恐怖主義襲擊行為。現今世界,有各種類型的政治矛盾,主要分成三大類。一、種族叠加宗教矛盾。這種「非我族類」的矛盾最激烈,伊斯蘭教徒和基督信徒的衝突屬於此類,大量恐怖襲擊與此有關;二、社會經濟矛盾,主要是貧窮問題,令沒飯吃的窮人對制度不公的質疑。這種衝突在發展中國家比較普遍,特別是在非洲,有變成海盜的,有變成遊擊隊的,向政府軍甚至遊客,實施恐怖襲擊;三、政治矛盾。這個矛盾排在最後,因為其強度相對較弱,是不同政治信念的矛盾,一般不會去到恐襲的你死我活階段。

香港並無嚴重的種族加宗教的衝突(港獨分子有些種族主義的味道),激進反對派也不是基於社會經濟差距提出訴求。而民主自由訴求是政治性的,強烈程度理應不足以去到恐怖襲擊這種凶殘地步。如不受到持續鼓勵,香港即使出現恐怖活動,也只是零散的,不易持久。由此觀之,有無持續煽動,是香港暴恐活動能否發展的關鍵。

吳靄儀曾經是報紙主筆、大律師、立法會議員、公民黨的核心成員,在我唸大學的年代,這些人已經以知識份子自居,但如今講話卻越來越激。

她說「善良的平民」會在死者身上看到自己。「善良的平民」真的會在兇徒梁健輝身上看到自已嗎?

梁健輝在街上隨意挑選不認識的警員,用利刀從背後刺他,刺穿了他的背部和肺部,想將警員殺死,這種實施無差別殺人的人善良嗎?同情、認同這種暴徒的人,善良嗎?若誰人「在梁健輝身上看到自己」,恐怕這個人不能定義為一個「善良的人」,只能被界定為一個「反社會的人」。

如果是在美國,公然表達這種思想的人,公然去悼念拉登的人,已被當成潛在的恐怖分子,會被納入反恐部門的監控名單之內,甚至逮捕和起訴。若被監控的人在網上搜尋TATP等曾用以恐襲的炸藥,或海外購買槍械零件,或搜索壓力煲(波士頓襲擊,就使用了壓力煲),監控部門的電腦會亮起紅燈,反恐部門會馬上警覺,全程監控,要將恐怖襲擊活動,消滅於萌芽階段。

香港有很多人以知識份子自居,而據我理解,知識份子會有一份公益心,在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之前,會放下自己的成見。知識份子好辯,常在政治沙龍中鬧得面紅耳赤,不同政黨在選舉中也會鬥個你死我活。但是,當有人實施恐襲,意圖殺人然後自殺時,已經觸動到正常社會行為底線,觸及公眾利益的考量。對這些行為,絕對不能鼓勵,只能譴責。同情、悼念兇徒,就是在鼓勵這些行為,特別是令年輕人覺得殺警是英雄,死後受人尊崇景仰,他們就會起而效尤。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應該要良知,就是譴責一切非法暴力的行為。

我覺得香港缺乏領袖,特別是在政界,有水平的人,實在太少了,而政治狂熱的人,卻又太多。香港有不少人見到有人意圖殺警但竟然無感,甚至同情悼念,這個社會顯然是病了,需要進行刮骨療毒的徹底治療。

盧永雄

原文刊於《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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