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糊】恐怖襲擊的標準

2021-07-06 11:24

銅鑼灣的刺警案,刺客當場自殘死亡,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宣布這是恐怖主義襲擊。有人試圖以學術角度反駁,恐怖襲擊必以平民為目標。

  然而恐怖襲擊最大的特徵,是以政治或宗教信仰的極端訴求為目的,襲擊的目標是平民、官員、警察,並無分別。譬如一九八四年,戴卓爾夫人與保守黨在布萊頓召開年會,下榻的酒店遭愛爾蘭共和軍放炸彈,鐵娘子九死一生,當時的政府稱此為恐怖襲擊。

  二○一三年五月,倫敦胡域治一名休班英軍李力比(Lee Rigby),在街上被伊斯蘭恐怖分子開車撞到後,以亂斧劈死,兇徒宣布:擊殺英軍一名,以報復英軍在中東殺伊斯蘭激進組織軍隊,當時舉國稱此為恐怖襲擊。

  現在已經不是巴勒斯坦游擊隊劫機的時代,恐怖襲擊早已隨形勢轉型。獨狼恐怖分子,通過網絡,歐美各大城市,都有威脅。銅鑼灣兇案,肇事者明顯有政治動機,不是出於財色個人私怨,而聲稱「為香港做點事」。愛爾蘭共和軍的行為,也出於政治理由,無非也是想為北愛爾蘭的人民「做一點事」而已。

  恐怖襲擊不一定有組織,可以單獨作為,極端的政治意識在網絡就會形成前仆後繼效應。對特區政府施政不滿是一回事,一旦以暴易暴,必冤冤相報,對香港只有更深的危害。在這方面家長教育有責,市民常識有責,絕對不容發生在香港。下一任特區政府,解決此新的社會深層次威脅問題,到底有何良策,在這方面更有責。

 

陶傑

芝麻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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