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點評】李亨利: 一個吃裏扒外的賣國故事

2021-04-16 06:05

今日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首個國家安全教育日。阿爺就在這一日公布,內地人李亨利於本月2日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央視新聞》更播放李亨利的認罪片段,詳細自述他涉及香港的犯罪過程。這個賣國故事,可以給香港人很大的警示。

去年4月23日,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宣布,伯利茲籍男子李亨利涉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案,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內地國安機關破案的緣起,來自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風波。當時國安機關追查下發現,內地有大量資金通過非法途徑流向香港,用於支持反中亂港活動。追蹤這些資金進行流向後,幕後金主李亨利就被國安機關鎖定。

這個李亨利用一個洋名,其實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陸人,他原名李滬祥,1955年出生於上海,在國內經商。內地披露的案情指出,李亨利「和境外人員開始合作」,做生意搵到第一桶金。但在80年代,李亨利因為詐騙和安排他人賣淫,被捕留有案底。

或許因為這些原因,他開始仇視中國。首先把自己打扮成外國人,包裝自己成為美國駐華企業「美東有限公司」的高管。然後他開始主動接觸海外反華民運份子,出錢出力資助他們。其中一個關鍵人物是「楊某某」。阿爺沒有開名,相信是指在美國的楊姓民運人士。

阿爺公開李亨利涉港的幾條罪行。

1. 2014年,香港佔中事件發生後,約見香港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並出錢資助周永康赴歐洲遊說。由於李亨利想用與周永康合影回去炫耀,讓他的親戚在遠處偷偷拍下他與周永康見面的場景,最後照片被查出,連周永康也不能否認見過李亨利。

2. 2018年,李亨利得知某西方大國(應指美國)正準備研究出台涉港制裁法案,而楊某某有機會參與其中,他就透過楊的介紹也參加進去,出謀獻策,助力外國制裁中國。

3. 2019年6月,香港爆發修例風波時,李亨利用假帳目騙了內地銀行510萬元人民幣貸款,偷運到香港支持反對派,包括支持黃之鋒等組代表團得以與某西方大國(應指美國)高級官員直接見面。

看完李亨利的個案,我有幾點感想。

第一,有好好的中國人不做,走去扮洋人,心理上全面洋化,完全認同了對方的一套。不是人家來收賣李亨利,是他主動獻身,去做外國的走卒。這種由崇洋變賣國的心理歷程,香港人要引以為戒。

香港過去是殖民地,當年不少本地精英做英國人「賣辦」出身,模糊了自已的國家觀念,百多年亦復如此。在中美關係日趨對立時,若然假洋人的心理作崇,就很易走上違法賣國之路。香港人開始要認清自己的國民身份,若真是不喜歡做中國人,就乾脆移民他國算了。

第二,不要吃裏扒外。李享利是一個經典的吃裏扒外的例子,他在中國做生意賺了錢,竟然想用那些錢資助外國反華勢力去搞中國,還要自己長期留在中國。除了賣國,還很愚笨。這讓我想起幾年前一間香港書店相關的案件,有香港人在港出版反華書藉賺錢,那些書還要在內地印刷,自己在深圳娶了老婆,住在當地,他真是當內地的國安機構不存在。這些吃裏扒外的人,只能用一個「蠢」字去形容。

第三,香港的確有一國兩制。有人說香港有了《港區國安法》之後沒有了兩制。其實這些人稍為看看內地執行《國安法》如何嚴厲,就知道香港的兩制還是好好的。李亨利只是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就被監11年,香港即使直接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又那有判11年的?

這個世界有不少賣國者,也有不少糊塗人。香港進行國家安全教育,除了要教年青人愛國,要保護國家安全之外。還要告訴人們,《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已定出清楚的法律界線,在法治社會,過界必遭重罰,不要糊糊塗塗去犯法了。

盧永雄

 

原文刊於《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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