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芳 - 如何和16歲女兒談對性的態度|護苗信箱

2023-06-14 16:05

張教授:

我是一名單親爸爸,女兒今年16歲,她早前上網認識了一名陌生人,在短訊傾談中,她曾把自己私人部位的照片傳給該名陌生人,我知道此事後,曾想過報警,但女兒害怕事件會給同學知道,請問我該怎樣做?而且我應該如何和女兒詳細談論此事? 

梁先生上


張教授答:

騙徒以虛假資料隱藏身分,用「虛情假意」的對話令受害者感覺被接納,就像認識了一位好朋友。得到信任後,騙徒唆使受害者拍下色情照片或影片,以裸照勒索受害者,繼續性騷擾,甚至侵犯。即使該人不是騙徒,留下色情照片只給自己作情慾使用,也不保證仍有機會將其用於非法或欺凌用途。女兒在青春期時正在建立自己的身分,擴闊社交圈子,希望得到關注和被了解,容易墮入陷阱。騙徒通常以公開照片威脅受害者不能舉報,他們正是利用受害者害怕被公開、羞於啟齒的心態而大膽犯案。建議處理方法如下:

1.關懷出發:你可以藉此事件了解年輕人的心態,與女兒談談個人價值觀、學校交友和網上交友,了解她的看法。例如你可以問:「爸爸可以幫甚麼忙?」「你在學校有參加哪些學會?」「哪一個是最流行的網上交友軟件?」「你認為如何交友才能保護自己,同時不讓別人覺得有距離感?」「每一段關係都有應有的界綫,你認為結交普通朋友和交男友時,有甚麼可以做、有甚麼不可以做?」「你希望得到怎樣的友誼?」「你希望從網上交友可得到甚麼?」

2.勇敢舉報:告訴女兒不要繼續聯繫這個陌生人,對方未經女兒同意儲存她的私人部位照片,有機會觸犯法例。若對方以裸照勒索,不要害怕,可向警方報案。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綫」: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本欄由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張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3年6月14日教育版專欄「護苗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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