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ile精選內容|香港公屋發展史

2021-10-25 12:02

房屋乃民生之本,回顧香港歷史,曾經有一段日子近郊都是一間間依山而建的木屋、鐵皮屋。那時的居民生活環境惡劣,卻從未有過大型公屋的蹤影,看不見城市繁華的模樣。直至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九時,深水埗石硤尾白田村木屋區發生一場前所未有的大火災,災民數目數以萬計。這場大火讓大批居民在這個聖誕夜家園盡失,無家可歸,同時也改寫了香港社會發展史,帶領香港「住屋」一環,追上城市發展的步伐。

這場火災火頭自白田村中約起,後蔓延至上村,火勢本來並不猛烈,但一陣北風使火頭分散為三個大火頭,火速蔓延至石硤尾村、窩仔村(今主教山附近),火勢因而一發不可收拾。

根據當日《華橋日報》報道,雖然受影響的寮屋數目只有二千五百八十間,災民卻有約四萬八千人;死傷數目奇少,但原來災後政府成立了石硤尾六村火災急賑委員會跟進救濟事宜,亦建立了一些臨時診療所,截至一九五四年三月,這些臨時診療所其實合共治理兩萬餘災民。

居住環境遞變

石硤尾大火發生後,政府開始興建房屋供貧苦大眾租住。當時,這些房屋稱為「徙置大廈」。

及至一九六○年代,這些租住房屋改稱為「新區」,給大眾的感覺是「新發展的地區」,並非強制被徙置至某區。房屋名稱改變代表政府政策取向改變,由安置貧苦大眾「有瓦遮頭」,至發展新地區給低下階層。除徙置事務處外,政府亦設置房宇建設委員會,提供較佳質素的房屋給中下階層人士。

一九七○年代,政府成立房屋委員會,合併原有的徙置事務處及房宇建設委員會,全部公營房屋改稱為「公共屋邨」。由這時開始,政府推出十年建屋計畫,大力發展公屋。一九七八年,政府推出居者置其屋,出售公營房屋。由昔日提供租住公屋至出售公營房屋,讓市民擁有物業資產。

社區發展概念

一九五四年,徙置屋邨以H形樓宇為主,部分地下單位為小店鋪,天台為學校,其他社區設備較少,沒有商場,公園及其他社區中心等娛樂設施也不多。在一九七○年代房屋委員會成立後,公共屋邨以社區為發展概念,如公共屋邨內有學校、商場、巴士總站、公園和社區中心等。

昔日的徙置大廈,一百六十呎可居住五人,大家在狹窄居住環境中生活;H形徙置大廈甚至沒有獨立的廚廁,居民在走廊中進行煮食,亦打開大門以便通風。居民鄰舍關係十分良好,大家在公餘時間與街坊談天說地,閒話家常,彼此守望相助。

文︰陳志華(香港歷史研究者及作家)

本文摘錄自星島中學校園報《S-file悅讀歷史》〈封面專題〉內容,訂戶可於星島電子報閱讀全文。如想了解更多星島中學校園報的資訊,可瀏覽星島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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