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環保署提上訴
2024-12-31 00:00
政府去年9月1日接收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有意用「舊場」9.5公頃土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質疑環評報告內容多處出錯,球場內有80棵潛在古樹名木,又低估對中國水松等造成的生態破壞,更繞過公眾沒有妥當諮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早前裁定哥球會勝訴,推翻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發還環評報告重新諮詢公眾。環保署不服,認為會不斷拖延環評程序,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司法覆核申請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方為環境保護署署長;利益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與律師團隊詳細研究原訟庭裁決後,不能同意部分裁決內容,因此決定提出上訴。署方說明上訴理據,首先指《環評條例》中已清楚列明諮詢公眾的機制和時間表,合適地平衡公眾參與和項目發展確定性的需要,原訟庭裁決等同於條例列明的機制以外,再進行公眾諮詢要求,將不斷拖延整個環境評估程序,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對項目發展帶來嚴重負面的影響和不確定性,違背了《環評條例》的立法原意。
哥球會研究上訴理據後跟進
香港哥爾夫球會回應:「香港哥爾夫球會知悉政府已就高等法院司法覆核之裁決提出上訴。球會尊重香港的司法程序,會研究政府上訴理據後決定下一步的跟進工作。球會將繼續為保持已有逾百年歷史的『舊球場』的完整性作出努力。」
法官高浩文月初裁定署方敗訴,指條例為確保公平,若此前程序未妥善完成,那當然需要第二輪公眾諮詢,故沒有違反條例精神,而補充資料內容或會影響環評報告結論,因此須交由公眾審視,再由環境諮詢委員會考慮。
法官指出哥球會在聆訊中提供了大量資料回應署方,當中涉及評估方法學爭議,關乎極度瀕危物種存活,理應包含在原有報告內,然而資料目前僅供法庭聆訊使用。法官認為一旦署方重新要求任何環評報告補充資料,便須重新諮詢公眾,因此目前環評報告中,只有部分曾諮詢公眾,違反了條例要求,環保署無權因此通過報告,故發還重新諮詢。
案件編號:HCAL 12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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