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體育總會管治 獲資助者須簽新條款

2024-10-15 00:00

港協副會長兼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左二)於9月底指,港協機構管治部門已完成撰寫手冊。
港協副會長兼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左二)於9月底指,港協機構管治部門已完成撰寫手冊。

2020年審計署的報告揭發港協暨奧委會管治問題,包括選拔運動員過程欠透明、財政持續現赤字等,之後港協成立小組檢討體育總會管治情況,並制訂「機構管治手冊」,原定上月公布。消息透露,今次《施政報告》將要求改革體育總會管治,當中包括受政府撥款資助的總會,須在協議中加入條款,必須履行及遵守相關管治手冊,以確保有效監管。

現時港協暨奧委會有61個體育總會,獲康文署每年以整體撥款形式資助,支付職員、辦事處和體育活動開支,但保齡球、射擊等數個體育總會在2022/23年度錄得淨負債,亦有總會長期虧蝕。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認為,由特首在《施政》宣布落實體育總會改革方案「更具權威性」,加入相關條款是有效監管的方法之一,證明政府重視公帑運用及體育發展。

何敬康強調,加強監管並非干預總會運作,而是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扭轉總會的財務問題,增加自律性。據他了解,很多總會亦希望指引盡快公布,釐清現時各會對運用撥款準則不一的情況。
重視公帑運用 確保有效監管

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高級講師雷雄德表示,現時體育總會管治水平參差,「有些項目發展得很好,有些停滯不前」,未有統一監管。他期望將來做好兩大工作,第一是各總會會議紀錄及財政預算,要增加透明度,強調體育總會並非「私人俱樂部」,「如果你自己經營一個俱樂部,那沒所謂,但是體育總會始終要向公眾和會員交代,以及接受康文署資助」,認為財政狀況應保持透明,讓持份者及公眾知悉。

雷雄德又指,體育總會要強化申報利益制度,因過去有不少總會義工大多為該運動愛好者,這些人或有份參與總會的行政工作,有必要加強監管,避免利益衝突。
港協機構管治手冊快將出爐

港協原擬去年第三季完成檢討體育總會管治,其後延至今年,港協副會長兼立法會議員霍啟剛9月底指,港協機構管治部門已完成撰寫手冊,核心是以運動員利益、運動蓬勃發展為依歸,確保各總會機構管治要有透明度,公平公正處理會務。消息指,隨着特首在《施政》指明要提升體育總會管治,相關指引短期內便會出爐。

另外,港隊在巴黎奧運獲兩金兩銅佳績,全城歡騰,但同時有聲音關注本港運動員薪酬待遇偏低。現時體育學院正檢討運動員資助機制,預料今次《施政報告》不會具體觸及,但計劃成立委員會,推動運動醫學發展,加強支援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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