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旺角busking遭高處擲玻璃樽 險擊中群眾

2024-10-14 00:00

事發旺角鬧市busking地點。
事發旺角鬧市busking地點。

一名熱愛街頭表演(busking)的青年,前晚於旺角鬧市彈結他唱歌,期間有玻璃樽從天而降,幾乎擊中在場觀眾,青年事後在社交媒體發文,懷疑有人不喜歡其音樂而施襲,感歎「香港busking好難」。

青年Cyrus於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指前晚在港鐵旺角站E1出口的文華商場對開進行街頭表演(busking),期間有一個玻璃樽從高處墮下,跌落觀眾旁邊,玻璃碎片四濺,其身邊全是玻璃碎,幸無人受傷,但因擔心兇徒繼續高空擲物甚至拋下腐蝕性液體,遂報警求助。

警方表示,前晚10時41分接獲一名27歲男子報案,指他在旺角文華商場對開唱歌,其間有人從高處擲下一個500毫升的玻璃樽,跌落行人道路上,玻璃碎片四散,未有途人被擊中。警方到場封鎖10米乘10米的範圍,又到附近樓宇搜索調查,但未有任何發現,案件列作「高空擲物」處理,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
「唔鍾意可以報警!」

Cyrus指出,在香港街頭busking只需申請「在公眾街道或道路奏玩樂器許可證」,事發時並非晚上11時過後,因此他唱歌不算深夜擾人清夢,呼籲不喜歡聽其唱歌的人不要高空擲物洩憤,以免傷及無辜,「想講香港busking好難,當然有人鍾意、有人唔鍾意,唔鍾意可以報警,如果要私了可以搵我,但掉到一啲無辜嘅人就好過分!」

Busking是演出者在沒有舞台、不受任何團體邀請的情況下,以公共空間為媒介進行即興表演,並接受觀眾打賞,期望通過音樂等藝術與受眾互動,為社區注入文化與生機。本港方面,約於2012年開始有音樂人busking,雖然表演者可向警方申請許可證,但若演出對他人造成滋擾及危害,執法部門可引用「阻街」、《噪音管制條例》作出檢控。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