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腫瘤「復發」揭獸醫僅抽驗組織

2024-10-01 00:00

事主陳先生(右)昨日在陸頌雄(中)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涉事獸醫的專業及誠信。
事主陳先生(右)昨日在陸頌雄(中)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涉事獸醫的專業及誠信。

不少市民視毛孩為家人,不惜付出大量金錢為患病的寵物進行治療,卻未必獲得適當治理甚至延誤病情。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接獲投訴,事主飼養的愛犬去年發現患有腫瘤,涉事獸醫聲稱已為犬隻進行腫瘤切除手術,並進行9次化療,共花費十多二十萬元費用。當事主以為愛犬已回復健康,但毛孩的情況卻突然出現惡化,事主遂帶同愛犬到另一間獸醫診所進行檢查,始發現之前的獸醫疑根本沒有為愛犬進行手術,只是抽取組織化驗,事主表示,將向獸醫管理局投訴,並對涉事獸醫提出13項指控,質疑對方的專業及誠信。

陳先生飼養的雌性貴賓犬「包包」今年13歲,自2011年起在A獸醫診所接受晶片及針藥注射,並一直光顧涉事獸醫S。至去年9月,「包包」因口腔出現異味及有異常液體流出,再到A獸醫診所求診,獸醫S診斷為黑色素瘤,建議為「包包」進行手術並抽取樣本化驗。陳指,清楚記得獸醫S當時聲稱會「完全切除黑色素瘤,不再復發」。其後獸醫S通知陳,「包包」的黑色素瘤屬惡性已切除,並進行9次化療。
質疑誠信擬向獸醫管理局投訴

直到今年8月,「包包」出現血便和嘔吐,獸醫S診斷為胰腺炎,須留院接受治療,惟情況一直惡化,事主前往探望時,「包包」精神欠佳,身上有尿味,包裹的毛巾也有「污漬」。留院治療第7日,獸醫S通知陳,「包包」的口腔再次出現黑色素瘤,由於情況惡化,陳轉到B診所求醫,該獸醫指「包包」左邊口腔位置有兩粒很大的腫瘤,其體積顯示,腫瘤已經形成一段很長時間。B診所轉介陳至另一間動物腫瘤專科診所(C診所)。

至本月,陳帶同「包包」到C診所,醫生指獸醫S的報告中,根本沒有為「包包」完全清除腫瘤,只是抽取組織化驗;同時,「包包」的黑色腫瘤已經佔據口腔及喉嚨很多位置,明顯不是近一年發生,可能已經歷一段相當長時間,情況已非常嚴重,現在接受治療已太遲。

陳先生表示,將向獸醫管理局對S獸醫提出13項指控,質疑其專業及誠信。他指,去年9月至今年8月在A診所花費逾十多二十萬元,盼獸醫管理局調查。

陸頌雄根據陳先生的描述,認為獸醫S已涉嫌違返《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的情況,及《商品說明條例》7A條,即「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然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但獸醫屬《商品說明條例》附表3的獲豁免人士。陸頌雄續指,經蒐集資料,獸醫S早於10年前曾被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命令,須完成包括有關客戶管理及有關犬隻內科持續專業發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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