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貫徹三中全會精神 融入工作守正創新

2024-09-30 00:00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早前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點明了香港作為「三個中心、一個高地」的戰略定位,確立香港未來的發展方向。然而,除了直接提到香港的部分,《決定》其他部分亦同樣值得我們細讀。香港作為「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我們有必要深入理解國策,從而思考可怎樣在自身崗位上實踐國家的發展方向。《決定》有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既深且廣。在這裏,我會集中探討《決定》內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的工作直接相關的段落。

《決定》第十部分「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到要「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當中包括「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是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一環,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去年發布《新時代的中國網絡法治建設》白皮書,亦有從構建法律制度及執法兩方面談及在網絡空間保障個人訊息。
保障網上私隱

我想指出,嚴格執法是網絡治理的關鍵,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下打擊「起底」行為的條文於2021年10月生效後,經公署持續不斷的執法及主動進行網上巡查,一方面將違法者繩之於法,另一方面將「起底」訊息移除,網上「起底」訊息至今大跌九成。

公署為推動大眾及業界加強保障網上私隱,也發布了多份檢視報告、指引和單張,包括《數碼時代的私隱保障:比較十大網購平台的私隱設定》報告、《社交媒體私隱設定大檢閱》報告、《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指引以及《保護個人資料—明智使用智能電話》單張等。

《決定》第三部分「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在促進數碼經濟發展方面特別提到要「提升數據安全治理監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數據乃驅動數碼經濟以至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動力,所以數據安全極其重要。若數據被竊取、濫用或在缺乏監管下流動,不但損害個人資料私隱,亦有機會對國家安全帶來威脅。然而,若數據能有序、安全地由內地跨境流動到香港,讓香港同時匯聚內地及國際數據,對香港人工智能、大數據和醫藥等產業的研究和發展,以至數碼經濟的發展都大有裨益。

私隱專員公署為協助機構提升數據安全,推出了「數據安全三大法寶」:數據安全專題網頁、「數據安全快測」評估專頁,以及「數據安全」熱線。

此外,公署亦出版了《資訊及通訊科技的保安措施指引》、《資料外洩事故的處理及通報指引》。數據跨境流動方面,公署去年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特區政府創科及工業局制訂《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訊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旨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安全且有序地跨境流動,對推動香港以至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促進人工智能安全

人工智能安全作為國家安全二十個重點領域之一,《決定》第十三部分「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正正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事實上,正如國家發表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所言,人工智能的發展與安全兩者應並重。為應對AI帶來的私隱和道德風險,私隱專員公署出版了《人工智能 (AI):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以及《使用AI聊天機械人「自保」十招》,幫助開發、採購、使用AI的機構以及使用AI聊天機械人的市民大眾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在國際舞台上,公署於環球私隱議會年度會議與其他成員共同發起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統決議》和《人工智能與僱傭決議》獲超過130個司法管轄區的成員一致通過,可說為建立相關國際標準奠下基石。

展望未來,筆者以及私隱專員公署一眾同事會繼續守正創新,堅定履行《私隱條例》下我們的職責,在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維護數據安全,以及推動數碼經濟發展等各方面以新思維面對新挑戰,促進香港以至大灣區成為國家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源頭。
鍾麗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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