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贯彻三中全会精神 融入工作守正创新

2024-09-30 00:00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早前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点明了香港作为「三个中心、一个高地」的战略定位,确立香港未来的发展方向。然而,除了直接提到香港的部分,《决定》其他部分亦同样值得我们细读。香港作为「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我们有必要深入理解国策,从而思考可怎样在自身岗位上实践国家的发展方向。《决定》有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既深且广。在这里,我会集中探讨《决定》内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专员公署)的工作直接相关的段落。

《决定》第十部分「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到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当中包括「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是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去年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亦有从构建法律制度及执法两方面谈及在网络空间保障个人讯息。
保障网上私隐

我想指出,严格执法是网络治理的关键,自《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下打击「起底」行为的条文于2021年10月生效后,经公署持续不断的执法及主动进行网上巡查,一方面将违法者绳之于法,另一方面将「起底」讯息移除,网上「起底」讯息至今大跌九成。

公署为推动大众及业界加强保障网上私隐,也发布了多份检视报告、指引和单张,包括《数码时代的私隐保障:比较十大网购平台的私隐设定》报告、《社交媒体私隐设定大检阅》报告、《使用社交媒体及即时通讯软件》指引以及《保护个人资料—明智使用智能电话》单张等。

《决定》第三部分「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在促进数码经济发展方面特别提到要「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数据乃驱动数码经济以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所以数据安全极其重要。若数据被窃取、滥用或在缺乏监管下流动,不但损害个人资料私隐,亦有机会对国家安全带来威胁。然而,若数据能有序、安全地由内地跨境流动到香港,让香港同时汇聚内地及国际数据,对香港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医药等产业的研究和发展,以至数码经济的发展都大有裨益。

私隐专员公署为协助机构提升数据安全,推出了「数据安全三大法宝」:数据安全专题网页、「数据安全快测」评估专页,以及「数据安全」热线。

此外,公署亦出版了《资讯及通讯科技的保安措施指引》、《资料外泄事故的处理及通报指引》。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公署去年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特区政府创科及工业局制订《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讯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旨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安全且有序地跨境流动,对推动香港以至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促进人工智能安全

人工智能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二十个重点领域之一,《决定》第十三部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正正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事实上,正如国家发表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所言,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安全两者应并重。为应对AI带来的私隐和道德风险,私隐专员公署出版了《人工智能 (AI):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标准指引》以及《使用AI聊天机械人「自保」十招》,帮助开发、采购、使用AI的机构以及使用AI聊天机械人的市民大众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在国际舞台上,公署于环球私隐议会年度会议与其他成员共同发起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决议》和《人工智能与雇佣决议》获超过130个司法管辖区的成员一致通过,可说为建立相关国际标准奠下基石。

展望未来,笔者以及私隐专员公署一众同事会继续守正创新,坚定履行《私隐条例》下我们的职责,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维护数据安全,以及推动数码经济发展等各方面以新思维面对新挑战,促进香港以至大湾区成为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头。
锺丽玲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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