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紅豪宅劫案 4男認罪囚32至76個月
2024-09-10 00:00女網紅蘇淼淼經常在網上炫富,不時展示家中的名牌手袋,4年前遭一班劫匪盯上,特意租屋監察其生活及上門持刀行劫,短短10分鐘內便掠去逾1170萬元的財物,包括19個名牌手袋、70件首飾等。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指本案42歲男主腦計劃及參與行劫,事發前更利用他人遺失的身份證租屋監察女事主單位及租車,判囚6年4個月。另外兩名聲稱受僱行劫的男劫匪被判囚5年8個月,負責租倉庫及處理被盜手袋以作變賣的男子則被判囚2年8個月。
掠走值1172萬元財物
四名男被告依次為42歲陳少達、42歲梁旭賢、35歲黎景安及48歲楊俊銘。男主腦陳少達承認兩項搶劫及兩項使用他人身份證罪,梁旭賢及楊俊銘承認兩項搶劫罪,黎景安則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
案情指,陳少達、梁旭賢及楊俊銘在2020年11月24日,戴上帽子、口罩、手套全副裝備,手持生果刀及長棍,到原名蘇美欣的「蘇淼淼」位於深水埗「一號.西九龍」的單位按門鈴,女傭開門後被掩眼口,大叫惹來蘇淼淼注意,目擊三人入屋打劫。蘇淼淼及女傭遭劫匪以牛皮膠紙綁起,劫匪在10分鐘內掠奪蘇淼淼房內的19個名牌手袋、8隻名貴手錶、70件首飾、1部手提電腦、5張銀行卡及現金8萬元等,價值逾1172萬元。
蘇淼淼及女傭期間帶同男嬰成功逃脫並報警求助。
陳少達在案發前以他人遺失的身份證,支付約10萬元租屋租車,在屋內用望遠鏡視察蘇淼淼單位活動,向同黨簡介單位情況及表明確實行劫時間。梁旭賢表示他收兩千元後,負責看守男嬰女傭及「擸咗啲袋走」。
楊俊銘則是得悉可分贓過萬元而參與行劫,最終分文未取。
案件編號:HCCC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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