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豪宅劫案 4男认罪囚32至76个月

2024-09-10 00:00

女网红苏淼淼4年前遭劫匪入屋行劫。
女网红苏淼淼4年前遭劫匪入屋行劫。

女网红苏淼淼经常在网上炫富,不时展示家中的名牌手袋,4年前遭一班劫匪盯上,特意租屋监察其生活及上门持刀行劫,短短10分钟内便掠去逾1170万元的财物,包括19个名牌手袋、70件首饰等。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李俊文指本案42岁男主脑计划及参与行劫,事发前更利用他人遗失的身份证租屋监察女事主单位及租车,判囚6年4个月。另外两名声称受雇行劫的男劫匪被判囚5年8个月,负责租仓库及处理被盗手袋以作变卖的男子则被判囚2年8个月。
掠走值1172万元财物

四名男被告依次为42岁陈少达、42岁梁旭贤、35岁黎景安及48岁杨俊铭。男主脑陈少达承认两项抢劫及两项使用他人身份证罪,梁旭贤及杨俊铭承认两项抢劫罪,黎景安则承认一项处理赃物罪。

案情指,陈少达、梁旭贤及杨俊铭在2020年11月24日,戴上帽子、口罩、手套全副装备,手持生果刀及长棍,到原名苏美欣的「苏淼淼」位于深水埗「一号.西九龙」的单位按门铃,女佣开门后被掩眼口,大叫惹来苏淼淼注意,目击三人入屋打劫。苏淼淼及女佣遭劫匪以牛皮胶纸绑起,劫匪在10分钟内掠夺苏淼淼房内的19个名牌手袋、8只名贵手表、70件首饰、1部手提电脑、5张银行卡及现金8万元等,价值逾1172万元。

苏淼淼及女佣期间带同男婴成功逃脱并报警求助。

陈少达在案发前以他人遗失的身份证,支付约10万元租屋租车,在屋内用望远镜视察苏淼淼单位活动,向同党简介单位情况及表明确实行劫时间。梁旭贤表示他收两千元后,负责看守男婴女佣及「擸咗啲袋走」。

杨俊铭则是得悉可分赃过万元而参与行劫,最终分文未取。

案件编号:HCCC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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