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團夥策劃試槍製炸彈 同夥被捕後欲繼續殺警

2024-08-06 00:00

屠龍小隊案第65天審訊,控方結案陳詞。圖為女被告劉佩凝。
屠龍小隊案第65天審訊,控方結案陳詞。圖為女被告劉佩凝。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65天審訊,控方續作結案陳詞。被告賴振邦手機內有影片講解有關由電話和電線等組成的裝置,與華仁書院內所搜獲的炸彈引爆裝置原理相同,兩個炸彈的相片亦由賴手機拍攝;控方另表示「育龍」頻道宣揚眾籌意圖是針對人的嚴重暴力,即涉及軍火和汽油彈。 
控方指,警方拘捕被告賴振邦時搜出一部電話,當中顯示賴全名的個人電郵和其私人照片,故電話必然是屬於賴。控方續指,彭軍壕供稱賴有去軍訓,並與吳智鴻、張堅順(本案串謀者)不止一次討論逼政府妥協;彭又表示在10月4日,與賴、許湛榮、吳計劃擲鏹水彈,控方強調顯示各人對襲警知悉,吳一方行動不斷升級,並非一早訂於12月8日行動。
賴偷原料試炸藥嵌炸彈

控方表示賴振邦有「爆lab」偷化學品;行山一事,吳智鴻說過會「整埋炸彈去」,故有前往行山的人必定知道有槍和炸彈,控方另展示一張攝於11月17日凌晨的子彈相片,定位為西貢,相片出自賴手機。

吳智鴻又曾私訊賴振邦指「我唔敢好大份量整」、「我個炸彈佬要用」,遂控方指賴必然知道「有整炸彈嘅環節」;吳又向賴稱「整長啲條發熱線」,控方指兩人是談及引爆器。張堅順又曾駕駛賴名下車輛運送防彈板。

賴振邦手機內擷取的一條短片中有一把男聲講解一組以電話、電線等組成的裝置,與華仁書院內所搜獲炸彈引爆原理一致。另專家供稱華仁兩個炸彈相片亦由賴手機拍攝。

彭軍壕作供指,吳智鴻組裝炸彈期間有電池盒熔化,於是致電賴振邦着他到場,控方強調於賴電話找到說明引爆裝置的片段,彭又供稱在賴3c工作室後樓梯試爆,故控方說法是若電池盒「有事」必然會向賴求助,他亦必然知道12月8日有用槍和炸彈的計劃。彭又稱黃等人於實行殺警計劃前被捕,賴及後於群組內仍然不停追問炸彈的位置,欲繼續實行殺警計劃。

被告許湛榮方面,彭軍壕稱許早於2014年已是吳智鴻的左右手。在行山討論區中,吳稱會與許先行探路。控方稱證供顯示許有前往行山,故一定知悉有真槍。控方亦引述許曾在12月8日下午說「清嘢」,形容他「俾緊一個號令」,另其後有群組成員自行退群、賴振邦移除屠龍隊員被告張銘裕。

被告劉佩凝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控方指罪行有關眾籌是針對人的嚴重暴力、對財產構成嚴重損害,意圖強逼政府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主張,而扔汽油彈也屬針對人的嚴重暴力,「育龍」頻道曾發布宣傳片段,黃振強供稱片中擲汽油彈的均是隊中成員。
「育龍」發帖要求支持者殺警

控方舉例「育龍」帖文指「一齊貫徹屠龍精神!」,並呼籲他人一起殺警,管理「育龍」的帳戶曾在私訊捐款者時說起軍火,黃振強私訊劉也提到「用咗少少喺着草同買軍火」。辯方不爭議劉佩凝是其中一名管理員,控方表示劉不可能不知道「育龍」宣揚的不止是遊行。另當11月8日發布屠龍小隊宣傳片段後,「育龍」相關戶口交易存款急增。

控方展示對話,部分被告在12月8日被捕後,劉佩凝與朋友私訊提到「我條team俾人拉哂」,對方問「屠龍?」,她回答「係」、「Healer(黃振強)應該唔會爆我住,我肯定冇嘢」。 

控方完成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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