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私了案5人囚42至63個月

2024-07-21 00:00

陳真事發當日向趙家賢施襲,最終咬甩趙的左耳。
陳真事發當日向趙家賢施襲,最終咬甩趙的左耳。

中年男子陳真2019年11月在太古城持刀傷人,咬傷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後被群眾「私了」,6男事後被捕,當中5人先後承認或被裁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成。法官高偉雄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指即使陳真無預警下兇殘施襲,惟其倒地仍持續受被告襲擊,必然會進一步激發陳真情緒再施襲,對無辜市民構成威脅,與陳真行為互相抵銷,判處5男監禁3年6個月至5年3個月不等。  

高官引述辯方求情指27歲咖啡師張潤鋒案發後考獲健身教練牌照,在健美方面取得佳績;27歲文員鄭朗穎一直熱心公益,積極參與種樹、淨灘、狗場等義工活動,近來修讀了顧客關係課程,未來打算修讀中大認知心理學課程;22歲學生徐俊傑患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同時入選卡巴迪及躲避盤港隊,身兼音樂唱作人,原獲台灣唱片公司簽約;39歲無業男鍾志宏女兒僅九個月大,因父親患癌、妻子產後抑鬱,故需在家照顧女兒。
陳倒地後仍持續攻擊

高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沒有證據顯示暴動事前有預謀或有關太古城非法集結,高峰時人數不足20人,陳真為始作俑者,無故挑起事端,高叫「光復台灣」,以極兇殘方式襲擊途人以及區議員趙家賢,為時約6分鐘,令被告受憤怒蒙蔽。高官同意陳真並非受挑釁而施襲,其襲擊必然會挑起在場人士情緒,然而無論其攻擊如何兇殘無理,群眾群起還擊尤其是在陳真倒地後仍持續施襲絕對不能視為合法合理。

高官亦同意本案不涉及因政見不同下滅聲,被告行為屬報復私了,陳真倒地後仍持續攻擊,必然會進一步激發陳真情緒,以致其後撲向34歲侍應容志強等人。高官指出案發當日為星期日,案發於商場範圍,除記者及保安外現場必然會有其他居民,若陳真受挑釁下再襲擊無辜途人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高官續指被告襲擊陳真沒有預謀,惟夥同犯案,曾使用武器包括伸縮棍及硬物等,多次襲擊陳真頭部要害,沒有造成致命傷實屬僥倖,其中張潤鋒拳打腳踢,容志強以伸縮棍打頭,鄭朗穎投擲垃圾桶及雪糕筒,徐俊傑僅跳起踩向陳真,傷人程度較低,鍾志宏則使用伸縮雨傘攻擊,分別以3年7個月至5年為蓄意傷人罪量刑起點;容志強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伸縮棍則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高官判刑指全部刑期同期執行,張潤鋒認罪判監3年11個月,容志強及鄭朗穎認罪判監3年6個月,開審後認罪的徐俊傑監禁4年6個月,受審定罪的鍾志宏監禁5年3個月。

案件編號:DCCC 3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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