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成員用代號討論軍火及赴泰練槍

2024-05-01 00:00

案中涉及藏有鐵釘的炸彈。
案中涉及藏有鐵釘的炸彈。

控方昨展示2019年11月16日的群組對話,黃振強問李家田「你唔係行山咩」,李家田指「今晚行」,又有成員問「試過未副嘢?」,黃回答「今晚試副眼鏡,唔知清唔清」,黃解釋即是「唔知支槍用唔用到」,黃供稱吳智鴻把一支槍連同子彈交予李家田,讓李家田轉交他,吳着黃於11月24日前勿使用手槍,黃估計24日是區選時期。
試副眼鏡意指試槍

黃振強相約「屠龍」成員於11月17日在大鴻輝一餐廳吃飯,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都有出席,席間有談及李家田、張銘裕「行山」情況,另有提到先讓李家田收好吳智鴻給予的槍械。

控方指其後滅龍群組中黃振強提到「有冇人可keep眼鏡,阿檸出唔到嚟」,當成員提出「畀返鴻仔?」,黃則指「返嚟我一定要殺狗,畀咗佢哋就拎唔返,要等好耐」、「檸如果有咩事,個plan我行」,黃振強解釋當時李家田(阿檸)在理大被困,而黃計劃在11月19日至23日泰國旅行後,在某次行動中使用該槍枝,計劃由他與吳智鴻部署如何用槍和炸藥,行動由屠龍小隊參與,而李家田原本有意用槍,黃稱「檸有咩事用唔到就由我用」。

控方續指11月18日在群組中黃提到「聽日去到泰國有新plan講,唔使行眼鏡」,黃指打算在旅行期間告訴隊員與吳智鴻的計劃,即屠龍小隊不使用槍和炸彈,「本身諗住槍自己用,夾完唔使用」,而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有一同遊泰,黃表示期間有向隊員提及屠龍小隊負責「引警察嗰part」,而他計劃會裝修堵路。
芭堤雅參加真槍射擊活動

黃振強稱屠龍小隊遊泰時在芭堤雅有參加真槍射擊活動,沒有前往泰國的成員在群組中要求黃等人買「重甲」回港,黃指當時提到「如果我哋諗好點配合鴻仔20kg計劃,仲使咩重甲」。其後屠龍小隊於11月底再於三陂坊開會,黃稱當日結論是小隊不會親自用槍或炸彈,「睇下點樣配合吳智鴻團夥計劃」。

根據對話,約12月6日黃振強問吳智鴻星期日何時開始行動,吳回覆約下午4至5時,黃稱「諗諗下想拎支眼鏡仔」,黃解釋是「私心想攞支手槍自己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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