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諮詢今啟動 李家超主持記者會
2024-01-30 00:00《基本法》第23條立法正式啟動!《星島》獲悉,特區政府今日展開23條立法諮詢工作,將採取「藍紙草案」,即已擬定立法框架、原則等,特首李家超今早10時在政府總部主持「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介紹草案內容。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今日社會政治環境與20年前已大為不同,國家安全涉及網絡攻擊等新領域,政府要加強解說工作。
李家超上周出席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時表示,23條立法準備工作已在「衝線直路」,立法「早一日得一日」,並透露會設立核心解說隊伍,由他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負責;另針對社交媒體,設立「應變反駁隊」回應敵對勢力的抹黑或惡意攻擊。
行會非官守成員昨開簡介會
據悉,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昨日到政府總部出席簡介會,獲悉政府將提出23條草案。特首逢周二早上出席行會前見記者,官場消息指,政府高層昨日傍晚仍在商議記者會安排,其中一個方案是不召開行會,直接舉行記者會,公布展開23條立法諮詢。至昨晚8時,當局公布由李家超親自主持記者會,林定國、鄧炳強亦會出席。行會今日不舉行會議。
港府於2002年9月首次推動23條立法,未有提出「白紙草案」,即沒有既定立場,以擬稿形式諮詢,當年諮詢期3個月。據悉,當局希望採取「速戰速決」策略,在立法會今年7月暑假休會前,完成整個立法程序,料公眾諮詢時間較首次立法短,約2個月。
「速戰速決」暑假前完成立法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上述7條罪行中,「分裂國家」及「顛覆中央政府」,在現行《香港國安法》已有規管;餘下的5項罪行,以「竊取國家機密罪」及「外國政治組織」的定義,最受傳媒界、外國機構及投資者關注。當局早前指,現針對間諜行為的香港法例在很久以前制訂,已無法有效打擊現今的各式各樣的間諜行為,23條的立法條文必「與時並進」。此外,《國安法》設有指定法官審案,可不設陪審團,政界相信23條有類似規定,與《國安法》內容兼容互補。
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今日環境與20年前首次立法時大為不同,國家安全不止是傳統上理解的軍事、政治範疇,更涉及網絡攻擊、虛假訊息、金融安全等新領域,公眾可能比較陌生,認為政府要加強解說工作。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社會普遍認同23條立法屬憲制責任,有必要性及逼切性。他認為政府解說時,可將23條與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律進行作比較,讓市民了解國際間對國家安全同樣採取高度嚴謹的態度。
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昨出席活動後表示,希望盡快完成23條立法,繼而集中發展經濟,指《國安法》已落實一段時間,起長治久安作用,對香港整個社會環境等都沒有大負面影響,對營商來說,「無安全環境,邊有人做生意呢?」他指科技方面仍有一系列工作需落實,包括制定《網絡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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