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長:高才續簽無特定薪金要求

2024-01-28 00:00

高才通協會昨舉辦「就高才通續簽與入境處處長及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對話」講解活動。
高才通協會昨舉辦「就高才通續簽與入境處處長及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對話」講解活動。

本港經濟狀況欠佳,不少高才通人才關心難以找到高薪工作,有人關注當簽證在兩年後到期需續簽時,會否有收入等硬性要求。入境事務處處長郭俊峯在回應時表明,續簽時沒有特定薪金要求,又指每個個案不同,會依照其薪資職位去考慮。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指,2萬多元是香港收入中位數,認為這是一個合理數字,但要小心了解是否從事本科該做的行業。

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昨日舉辦「就高才通續簽與入境處處長及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對話」講解活動。在場有人才詢問,假如透過自己開公司創業,續簽時有沒有必須租辦公室或請人等硬性要求。

郭俊峯回應指,重點是該公司必須有確實的商業活動,對香港經濟有貢獻,處方會按每一個情況作不同的考慮,但需要請多少名員工等,並沒有硬性限制。

另有在場人才問到,一個高才通來港家庭的主申請人是丈夫,但後來丈夫因事在內地工作,反而身為受養人的妻子在港找到工作,那兩年後能否續簽,讓妻子及孩子繼續留港。

入境處回應表示,考慮續簽個案時只會看主申請人,即丈夫的工作情況,假如丈夫是受香港公司聘請後外派到內地,那麼處方有較大機會容許續簽,但若逗留香港的日子不足,或會影響未來申請。

相反,假如丈夫不是受香港公司聘請,就未能滿足續簽條件;但若妻子找到工作,且滿足高才通條件,則可由她自己以主申請人續簽,丈夫變成受養人。但郭俊峯強調,假如發現有人刻意規避續簽要求的話,可能會拒絕有關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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