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未成年少女 前港超球員監5年3月

2023-10-06 00:00

前港超聯、現丙組球會駿達守門員葉嘉宇
前港超聯、現丙組球會駿達守門員葉嘉宇

26歲前港超聯、現丙組球會駿達守門員葉嘉宇,前年涉接載僅第2次見面的17歲少女到大潭水塘,隨後在車內強姦她。6人陪審團上月大比數裁定他強姦罪成,高等法院暫委法官胡雅文昨判刑時指,被告仍堅持自己沒有強逼或強姦女事主,相信當時與女事主是在調情及發展關係的階段。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及沒有案底等加刑及減刑因素後,判囚5年零3個月。

法官引述女事主X創傷報告指,現年19歲的X事後患創傷後遺症,自尊心及自信心大減,人際關係、情緒、社交及學業均大受影響。X現時出國留學,雖仍脆弱但已不再感自責,心理學家建議她繼續進行長期的心理治療。背景報告則指任職兼職足球員及司機的被告葉嘉宇與家人同住,他至今堅持沒有強逼X性交,認為當時雙方在戀情萌芽階段。其女友、家人、朋友及前僱主等人為他撰寫求情信,辯方亦指被告重犯機會低。案件編號:HCCC1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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