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同袍私隱 警獲撤控簽保守行為

2023-10-05 00:00

男警去年在WhatsApp群組發布一名同袍被貶損的帖文截圖,並附上該同袍的個人資料,被控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同意案件以簽保守行為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在被告承認案發經過後,下令控罪撤銷,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另被告須支付500元訟費。

案情指,X於2022年9月23日獲朋友曾錦輝告知,Facebook上有貶損X及其上司的言論的帖文,帖文被截圖後轉發到某WhatsApp群組,更附有X的英文全名、職級、警員編號等,而群組內成員相繼回覆此「起底」訊息,X認為名譽受損遂報案處理,其後警方調查發現寄件者電話號碼為被告名下。被告警誡下承認涉案電話號碼屬於他並已使用近30年,又承認自己用該號碼登記WhatsApp,另約9年前加入涉案WhatsApp群組。

56歲劉捷成(見圖左),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於2022年9月23日在香港未經資料當事人X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即其英文全名、職級、警務處職員編號及他所屬的小隊,意圖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案件編號:STCC 24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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