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德來擬否決財案逼令特首 法官質疑不恰當

2023-07-11 00:00

被告施德來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始自辯。
被告施德來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始自辯。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續審,被告施德來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始自辯,解讀「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條款,當中有「會積極運用」,「所以意思冇捆綁一定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施德來又反駁根據《基本法》條文「冇寫明一定要基於財政預算案內容而否決」,根據第50至53條的憲制權力,議員可基於不同原因否決財政預算案,五大訴求屬其中一個原因。
陳慶偉法官隨即提出質疑,指出《基本法》有關內容只提及否決財案的程序及所帶來的結果,並無包含可以逼使特首行事的內容,施回應指明白《基本法》無列明以否決財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情況,惟堅稱相信有關目的可以是其中一個使用否決權的原因。
認同行使原因須合法及恰當

陳官反問難道有關原因是完全不恰當皆可接受,施首先回應「分唔到邊啲叫恰當或不恰當」,惟其後認同法官指即使《基本法》賦予權力,行使原因必須合法及恰當。

大律師黃廷光主問下,施德來交代參選九龍東初選勝算不大,但即使如此仍有利宣傳政黨及自己,為下一屆選舉部署。《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追問既然勝算不大就毋須運用選舉語言,施德來解釋「選舉好多時都係一啲政黨形象塑造機會⋯⋯會有一啲形象技巧同埋選舉語言配合當時個選舉處境」,又指「當我冇勝算嘅時候傳媒唔會報道,民協講民生議題唔會受到關注,所以我做咗一啲調整增加曝光率,所以有啲選舉語言我會用到」。施續指希望透過一些選舉語言,改善民協予人「騎牆」的形象。 

法官李運騰追問只是改善表面形象還是政黨政治立場有實際改變?施德來答道民協重視溝通和政府協作內涵一直不變,「初選期間議題去到6月比較政治化,所以我發言策略部署變得硬咗」。

辯方展示施德來的選舉單張,施稱單張是為選舉而製作,並由4月份開始進行街站派發。雖然單張上沒有字眼提及初選或選舉,但施派發時會提及有關選舉事宜,而在Facebook轉載時,亦有標示(hashtag)初選字眼。施指他要去藍田擺街站,是因為他要參加民主派在九龍東選區的初選,而民協在觀塘包括藍田沒有區議員,所以要刻意去觀塘宣傳民協。

法官陳仲衡留意到其中一個hashtag為「深入敵陣」,並問有關意思,施稱:「民主派政黨同建制派有唔同嘅對壘,藍田是工聯會扎根的選區。」施又指工聯會的票源與民協相近,「所以用咗深入敵陣呢個字。」法官陳慶偉追問施是否視工聯會為敵人,施指:「選舉會用一啲形象化啲、誇張一啲嘅形容詞」,並稱「用『敵人』係一個誇張咗嘅形容詞嚟嘅。」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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