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德来拟否决财案逼令特首 法官质疑不恰当

2023-07-11 00:00

被告施德来昨于西九龙法院开始自辩。
被告施德来昨于西九龙法院开始自辩。

(星岛日报报道)「35+」初选案续审,被告施德来昨于西九龙法院开始自辩,解读「会积极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条款,当中有「会积极运用」,「所以意思冇捆绑一定要否决财政预算案」。施德来又反驳根据《基本法》条文「冇写明一定要基于财政预算案内容而否决」,根据第50至53条的宪制权力,议员可基于不同原因否决财政预算案,五大诉求属其中一个原因。
陈庆伟法官随即提出质疑,指出《基本法》有关内容只提及否决财案的程序及所带来的结果,并无包含可以逼使特首行事的内容,施回应指明白《基本法》无列明以否决财案,逼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的情况,惟坚称相信有关目的可以是其中一个使用否决权的原因。
认同行使原因须合法及恰当

陈官反问难道有关原因是完全不恰当皆可接受,施首先回应「分唔到边啲叫恰当或不恰当」,惟其后认同法官指即使《基本法》赋予权力,行使原因必须合法及恰当。

大律师黄廷光主问下,施德来交代参选九龙东初选胜算不大,但即使如此仍有利宣传政党及自己,为下一届选举部署。《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仲衡追问既然胜算不大就毋须运用选举语言,施德来解释「选举好多时都系一啲政党形象塑造机会⋯⋯会有一啲形象技巧同埋选举语言配合当时个选举处境」,又指「当我冇胜算嘅时候传媒唔会报道,民协讲民生议题唔会受到关注,所以我做咗一啲调整增加曝光率,所以有啲选举语言我会用到」。施续指希望透过一些选举语言,改善民协予人「骑墙」的形象。 

法官李运腾追问只是改善表面形象还是政党政治立场有实际改变?施德来答道民协重视沟通和政府协作内涵一直不变,「初选期间议题去到6月比较政治化,所以我发言策略部署变得硬咗」。

辩方展示施德来的选举单张,施称单张是为选举而制作,并由4月份开始进行街站派发。虽然单张上没有字眼提及初选或选举,但施派发时会提及有关选举事宜,而在Facebook转载时,亦有标示(hashtag)初选字眼。施指他要去蓝田摆街站,是因为他要参加民主派在九龙东选区的初选,而民协在观塘包括蓝田没有区议员,所以要刻意去观塘宣传民协。

法官陈仲衡留意到其中一个hashtag为「深入敌阵」,并问有关意思,施称:「民主派政党同建制派有唔同嘅对垒,蓝田是工联会扎根的选区。」施又指工联会的票源与民协相近,「所以用咗深入敌阵呢个字。」法官陈庆伟追问施是否视工联会为敌人,施指:「选举会用一啲形象化啲、夸张一啲嘅形容词」,并称「用『敌人』系一个夸张咗嘅形容词嚟嘅。」案件编号: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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