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發展商建安老院 或放寬地價條件
2023-06-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安老院舍供不應求,《施政報告》提出,鼓勵發展商在私人項目興建及營運安老院。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啟明昨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表示,計畫本月底推出優化措施,包括不再限制每幅地可獲豁免地價的合資格安老院舍數目,現時只限一所;院舍總樓面面積上限,亦由5400平方米放寬至1.2萬平方米,另外在計算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時,可豁免院舍面積,試行3年再作檢討,並計畫在今年內,為殘疾人士院舍制訂同類計畫。
月底推優化措施 研免總樓面面積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譚卓姿指,原有鼓勵計畫在03年推出,至今只接獲7宗申請,承認以往提供誘因不足,行政工作不理想,現正計畫讓申請發展商,可同步進行城規會、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等程序,政府亦會主動聯絡發展商及社福團體提供協助。
03年至今僅有7宗申請
自由黨議員邵家輝就對鼓勵計畫實施20年,只有6個發展商申請及僅提供1400個宿位感到失望,指現時有數萬人在輪候公營宿位,認為當局措施不足夠。
社福界議員、新思維狄志遠指,鼓勵計畫過往成功的例子「少之又少」,質疑優化措施對發展商是否有足夠吸引力。他認為新措施中放寬總樓面面積的上限作用不大,指救護車「出出入入」,發展商「反應繼續冷淡」,建議當局應規定發展商買地時,指明需興建安老服務設施。
局方回應指,現行部分適合的土地售賣時會加入條款,預留空間建造社福設施,又指是次優化措施,是為讓現有的土地持有人有誘因去改建,因政府不能「貿貿然加插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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