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眾「救美」毆搭訕3漢 6人判囚17至30個月

2023-04-30 00:00

案發後警方拘捕一名涉傷人男子,押返禾輋邨民和樓搜屋。
案發後警方拘捕一名涉傷人男子,押返禾輋邨民和樓搜屋。

(星島日報報道)3名男子3年前欲邀請兩名女子飲酒,被拒後仍持續纏擾,女方男友與10名同黨駕車前來營救解圍,並向3男施襲近半分鐘,一名21歲男子到場營救3男但遭一輛私家車輾斃。6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傷人及襲擊他人導致身體傷害等罪成,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昨判刑時指,被襲3男並非善類,施襲者出手不太狠,只為了帶走女方,終判處6人監禁17至30個月不等,而女方男友因擅取他人私家車無牌駕駛,被下令在2年內不得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

6名被告依次是方璣筵(22歲)、郭桂希(25歲)、黃漢文(27歲)、莫振華(22歲)、黃文希(22歲)、張文沃(23歲) 。6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傷人及襲擊他人導致身體傷害罪成,女方男友黃文希另承認4罪,包括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無牌駕駛及沒有第3者保險而使用汽車。
2被告疑棄保潛逃被通緝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2020年7月19日在屯門鄉事會路,3名男事主韓嘉豪、陳浩棋及何嘉順見到2名女子並邀請對方喝酒,2女拒絕後繼續被3男纏擾,其中1名女子的男朋友黃文希得悉後,一時情急之下擅取他人私家車前來營救,並自稱為黑社會成員。其同黨到場協助,一行11人向3男施襲不足半分鐘離去。

林官認為本案起因是3男滋擾2女,3男並非善類,持續纏擾2女才引致被告們前來營救。6名被告夥同行事,即使有人手持樽狀及棍狀物品,但並非打算重擊3男,而是為了方便帶走2女。被告們出手不太狠,沒有導致嚴重傷害,3男毋須動手術亦沒有後遺症。惟被告們在凌晨時分恃眾凌寡,打人行為實須嚴懲,終判處從沒案底的莫振華監禁17個月、7罪罪成的黃文希監禁30個月,其餘4名被告各監禁18個月。其中兩名被告郭桂希及黃漢文兩度缺席法庭聆訊,辯方律師亦無法聯絡2人,疑棄保潛逃。法庭已發出手令通緝2人,並充公郭5萬元保釋金及黃1.5萬元保釋金。案件編號:DCCC 7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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