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灣仔集結暴動 4男判監26至28月
2023-04-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灣仔龍匯道一帶集結,其中5男早前承認暴動罪,4人昨被判監26至28個月,餘下20歲學生則被判入教導所;同年10月底,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泄漏,區內居民響應網上號召,到大興警方行動基地附近抗議,其中3男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2人昨被判囚9個月,另案發時14歲男學生則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報告。
20歲學生判入教導所
至於非法集結案的法官謝沈智慧指,案發前有人網上號召到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集結,屬於早有預謀並針對警方訓練基地,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被告何明軒及陳家朗亦承認帶上裝備,明顯是早有計畫參與非法集結,但考慮本案沒有涉及汽油彈及磚頭、沒有人受傷、涉案道路並非繁忙的交通樞紐等因素,故認罪扣減後各監禁9個月。案件編號:DCCC 280/2021、3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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