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雪盈協調會上 未有反對否決財案

2023-04-14 00:00

趙家賢被盤問下憶述,楊雪盈(見圖)於協調會議上對否決財政預算案一事不置可否。
趙家賢被盤問下憶述,楊雪盈(見圖)於協調會議上對否決財政預算案一事不置可否。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昨於西九龍法院釐清司馬文到底於哪次會議反對否決財案時,《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評「不要為問而問」,直言哪次會議也無分別,反問「你覺得審結本案後,我們會知道所有真相?」即使面對陪審團也會說「你們在此來定奪被告有罪與否,到最後也難言我們知道全部真相。」
大律師盧敏儀代表被告彭卓棋盤問趙家賢,希望釐清司馬文到底於第一次抑或第二次港島區協調會議中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時,陳官直接問道「你究竟想說明甚麼」,「不要純粹為了問問題而問⋯⋯司馬文於第一次抑或第二次會議中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有甚麼分別⋯⋯你想削弱其證供或質疑他?這並不重要」。盧敏儀解釋希望澄清事實,好讓書面陳詞能清楚說明。
大狀多番被法官中斷提問

「我們在陪審團審訊中也會向陪審團如此說明:『你們在此來定奪被告有罪與否,到最後也難言我們知道所有真相』」,陳官續指「重點應在於曾有人在會上提出反對否決財案的意見,第一次抑或第二次會議並不真的重要」。盧敏儀其後考究截至初選投票日前究竟舉行了3次抑或4次港島區協調會議時,陳官再回應指「提問應權衡輕重,考慮何者重要何者不重要,何者相關何者不相關。」

代表被告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盤問下,趙家賢憶述楊於協調會議上對否決《財政預算案》一事不置可否。惟會後2人就此交流,楊曾指「唉戴耀廷又有啲佢嘅諗法帶出來㗎喇,咪由佢講吓先囉,選到入去立法會每個議員自主行使權力㗎嘛」。法官李運騰及陳仲衡先後指趙僅曾出席1次港島區協調會議,而且遲到早走,質疑2人不可能在該會後交流,趙指2人透過電話溝通。

被告劉偉聰自行盤問下,趙家賢解釋指民動只承辦初選及負責初選後民意調查,並非由頭組織到尾,民動完成初選並不等於「35+」計畫結束,戴耀廷區諾軒兩位協調人仍需繼續協調,計畫延續至直到推薦候選人於官方選舉當選為止。
初選參選人要遵守協議

根據選舉按金收據條款「選舉按金將於立法會選舉後全數發還;如候選人違反上述共識,將不予歸還」,趙同意劉所指,初選的一萬元按金,是要確保參選人遵守協調協議。劉偉聰問到原計畫何時歸還按金,趙指原為9月中左右。劉偉聰再問會否遲至《財政預算案》提案時才發還按金,趙否認指「完全冇呢個思考當時。」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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