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设「1.5轮」申述程序 集公众意见

2023-03-21 00:00

政府于去年年底提出修订法例,精简与收回土地、填海工程等城市规划相关的发展程序,旨在加快发展土地的速度。笔者所在的条例草案小组委员会早前进行公听会收集公众意见,部分参与者和委员均对修例会否收窄公众参与的空间,以及令政府权力过大等几方面表示担忧。

笔者尤其关注如何在加快土地发展的决策过程,以及保障足够的公众参与空间中取得平衡。政府指根据过往经验,城规会公众申述程序中第二及第三轮的申述内容经常与第一轮重复,因此建议把有关程序由现时的三轮减至一轮,预料可以把时间由九个月压缩至五个月。
申述机会减或积民怨

笔者认为政府的相关建议预计减省的时间只有四个月,并不算多,却大大影响了谘询质素。假设申述程序减至一轮,巿民该如何对其他申述作出回应呢?再者,若市民在第一轮的申述不被接纳,又该如何回应?笔者认为政府锐意发展北部都会区,不难想像会面对大量收地、改划土地用途等工作。如果遇到一些极具争议的项目,市民的诉求又得不到政府合理而且适当的回应,反而可能引起民怨,近期简约公屋的争议便是一例。若最终因快得慢,实在得不偿失。

若政府断然不考虑设立第二轮的全面申述程序,笔者建议最低限度要设立「1.5轮」的机制,视项目争议程度展开「0.5轮」申述程序。即是在考虑第一轮申述意见后,如果城规会决定修订有关草图,而有关修订较具争议性,或者所出的改动会对市民产生较大影响,城规会应考虑邀请参与过第一轮申述的人士,以及希望就第一轮申述发表意见的持份者和公众作一个小范围的申述见面会。在城规会开展两个月的谘询期之前及期间,政府亦必须做好宣传工作,让持份者清楚知悉项目内容并提出申述。城规会亦应尽快公开收到的申述,让公众在第一轮程序时便可就其他申述作出回应,收集更多的观点和意见。
陈绍雄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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