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被控偷竊 醫管局女高層稱被警誤導

2023-02-03 00:00

被告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
被告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4月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涉嫌在黃埔超市偷竊逾1600元食物,2人否認盜竊罪受審。莊慧敏昨於九龍城法院自辯指,曾有警員向她稱承認犯案「好快走得,唔留案底好小事,唔使坐監,淨係罰錢」,自己又誤信警員說法以為自己干犯偷竊,「咪配合佢啲程序(落口供),佢話乜就乜⋯⋯」豈料被警員誤導。

被告莊慧敏提到事發後偕丈夫到保安室處理事件,檢查後發現有部分貨物未付款,趙莊2人思忖事件成因,推斷「有啲無『嘟(機)』」。當時莊慧敏不認為自己有偷竊,「覺得係誤會囉,我無心應該唔算係偷」。未幾有軍裝警員到場,保安主管卻並未到場,自己向警員解釋「我哋無意㗎,係咪誤會呀⋯⋯intentional同non-intentional有無分別呀?」警員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指「有意無意總之啲嘢無畀錢就係偷」,惟自己不清楚偷竊法律定義,「咁我咪信咗佢」。
指警稱:唔留案底只罰錢

莊慧敏否認曾於警誡下稱「呢10樣嘢我偷來自己食」,憶述在警署曾有警員向自己稱承認犯案「好快走得,唔留案底好小事,唔使坐監,淨係罰錢」。


趙莊2人商量後打算配合警方,警員遂教導2人如何在錄影會面下作供,示範稱「時:就係今日4月23日;地:就係AEON超級市場;人:就係我同我太太;動機就係一時貪心偷來自己食。」

追問下莊慧敏解釋當時承認犯案因為相信了警員說法,「我以為我哋已經係偷」,「橫掂都係小事,咪配合佢啲程序,佢話乜就乜⋯⋯同埋佢話唔使留案底㗎嘛」。

控方代表大律師李倩文質疑警員並非律師,莊慧敏何以相信其說法,莊反駁「咁佢係執法人員來㗎嘛」,李倩文追問知否有執法人員犯法,莊同意,惟當時豈料被警員誤導。

其後警員自行撰寫供詞,內文指莊於警誡下稱「呢10樣嘢我偷來自己食」,莊交代當時誤信警員說法「唔使請律師」,莊「諗住簽完走,同打電話(回家)」,遂「望都唔望」簽署作實。

莊慧敏補充如當時知悉會有案底的話,便會聘請律師處理。
  案件編號:KCCC114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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