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集結 4人囚15月至2年

2022-12-22 00:00

小學教師莫德惠監禁兩年。
小學教師莫德惠監禁兩年。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十人涉在理大爆發衝突期間於尖沙嘴聚集,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其中五人已認罪接受判刑,餘下五人中僅羅健熙罪脫。法官練錦鴻昨在區域法院判罪成四被告分別入獄十五個月至兩年,直斥被告等為救學生或年輕人的說法「扭曲正義」,無權挾一己之善阻礙警方執法,並認為各被告盲目崇拜年輕人的青春,行為近乎「孌童癖」。
練官指,本案直接起因是示威者佔據理大校園,有人呼籲要拯救被圍困的人。當日科學館有約二百人聚集,雖然驅散時無導致重大人命傷亡和財物損失,但該處酒店和辦公室林立,已影響交通和他人上班。全部被告均稱出現是希望協助救學生或年輕人,但年輕不是甚麼成就,只是人生一個階段。被告盲目崇拜他們的青春,「近乎孌童癖的行為及情感投射」,只會令年輕人更衝動,對社會卻是「幫倒忙」,最終雙方付出代價。
為暴力升級推波助瀾

練官稱並非全部示威者都是學生或年輕人,被告只顧立場,不理是非的行為實際「扭曲正義」,為暴力升級推波助瀾。本案是連串愈趨暴力事件的轉折,法庭判刑應以懲罰為主,予以打擊。練官斥被告陳重誼「自以為出自一片好心」,而譚浩鳴和莫德惠並非路過的人,莫更帶同剪刀到案發地點,他們的良好背景並非有力求情理由,遂判三人同入獄兩年。練官直指被告鄧卓儒作為新聞工作者,無論有否專業資格都對社會有價值,鄧管有的物品非工作用途,唯一引申是要協助其他示威者或用以對抗警方。雖然管有攻擊性武器與非法集結的控罪性質不同,但本案中刑責相近,乃判鄧囚十五個月。

本案四人否認控罪,包括七十二歲無業漢陳重誼、二十四歲無業男譚浩鳴、四十歲小學男教師莫德惠及三十三歲男記者鄧卓儒。除鄧外其他人被控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鄧卓儒則被控在尖沙嘴市政局百周年紀念花園及科學館廣場一帶管有七條索帶;及管有一枝雷射筆及一個配備刀具的多用途工具作為攻擊性武器。另律政司已就羅健熙罪脫提出上訴,他被沒收旅遊證件禁止離港。 

案件編號:DCCC650/2020 (Consolidated)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