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永鏘遺產管理人被追億元
2022-11-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慈善家鄧肇堅長孫、奢華服裝品牌「上海灘」及高級華人私人社交會所「中國會」的創辦人鄧永鏘爵士,二○一七年因肝癌逝世,上周五「中國會」入稟高等法院指,鄧生前挪用公司資金約一億一千五百萬港元,即把公司資金及多發的股東股息轉移到其私人戶口,並把藝術品拍賣會所得收益中飽私囊。「中國會」指鄧永鏘違反受信責任,遂要求法庭宣布有關資金只是由鄧永鏘以受託人身分代公司持有,下令其遺產管理人連本帶利償還共約一億一千五百萬港元,或作出相應賠償。
原告為The China Club (China Investment Incorporations) Limited(下稱:中國會),被告為已故鄧永鏘的遺產管理人Gordon David Michael George Oldham。原告在入稟狀指,鄧永鏘在二○一六至二○一七年間,從原告戶口合共轉帳近五千二百萬元到其私人戶口、其公司D.W.C Tang Development Ltd的銀行戶口,或他所控制的銀行戶口;鄧永鏘亦在二○○七年至二○一四年間把多次藝術品拍賣會的所得收益逾五千六百萬元,直接存入其私人戶口或他所控制的銀行戶口;原告亦指鄧永鏘在一九九八至二○一六年間,發放股東股息時多發了逾六百七十四萬元到其私人戶口。
指多發股息入私人戶口
遺產管理人亦要求法庭頒令Lucy Lady Tang立即交出中國著名山水畫大師張大千的畫作《山水》,以及放在「中國會」的貝森朵夫帝國三角鋼琴之擁有權,並授權把China Investment Incorporations(BVI)Limited的一萬股及相關七萬三千多美元股息轉移給Sharpland Investments Limited。
遺產管理人早於二○一九年入稟高等法院,指鄧永鏘被指欠債、欠租、欠薪、欠服務費、欠信用卡數,要求法庭頒令在確認遺產有償付能力之前,毋須動用遺產還債予不同的債權人。案件編號:HCA 16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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