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方遭停職 律政司檢控主任申覆核

2022-11-10 00:00

黃華芬不服遭停職調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黃華芬不服遭停職調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檢控主任黃華芬在二○一九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及六四當日,疑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分別向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等人發內部電郵,投訴警方睜眼說瞎話,去年遭停職調查及須面對紀律研訊。他不服乃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紀律研訊委員會委聘兩個來自同一家大律師事務所的大狀的決定偏袒,要求法庭推翻決定。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進行審訊,政府一方認為本案沒有任何偏袒之處,故案件沒有合理爭拗及勝訴機會,法官高浩文需時考慮,將於本周五頒布判詞。
政府指沒任何偏袒

申請人為目前正停職接受紀律研訊的律政司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黃在入稟狀中提到其紀律研訊委任大律師關有禮為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另委任大律師何子青代表檢控方,但二人均來自同一家大律師事務所Plowman Chambers。黃華芬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五日研訊爭議關何二人任命看似偏袒,但遭研訊委員會主席黃惠芬裁定情況沒有偏袒並繼續研訊。

答辯方指本案完全沒有合理勝訴機會,大律師關有禮擔任法律顧問與委任大律師何子青作法律代表一事並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亦不會存在表面的偏倚(apparent bias),黃華芬當時也沒有反對大律師關有禮擔任法律顧問,而大律師公會亦不認為本案情況有偏袒。

案件編號:HCAL 89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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