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推動文化藝術產業化
2022-11-08 00:00
筆者向來支持香港產業多元化,為尤其是年輕人提供不同興趣的事業選擇。根據資料,在疫情前香港每年上演超過三百齣舞台劇,合計上千場演出,以數量計並不遜於一些海外著名文化藝術城市。但實情是大部分本地劇團和演出,都是相當依賴政府補貼資助,無法做到自負盈虧。結果導致不少話劇工作者收入微薄,流失率高,演員、導演、編劇、舞台人員等大多要兼職維生,甚或要貼錢演出,做不到全職化、專業化、產業化,難以吸引及培育更多有潛質的青年人入行。缺乏足夠的優秀人才和演出,觀眾人數與門票等收入自然也難以增加,形成惡性循環。
上述情況除了在話劇界,在歌劇、舞蹈、音樂演奏等舞台表演也同樣出現。原因之一又是「土地問題」,本港適合該等表演(包括租金水平)的場地少之又少,而且絕大多數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擁有。現行政策是以「公平」原則分配時段和釐定票價,不論劇團過去的往績表現,每齣劇作一般只能分配到三數天的檔期。即使演出贏盡口碑,亦無法加場加價以增加收入。到市民看到影評有意買飛觀看時,演出往往經已結束,想再次演出可能要重新排隊。但劇本、場景、道具、廣告宣傳及設計等開銷大部分卻是固定的,自然令業界難以有效率及市場化地營運。
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成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但如果缺乏足夠表演場地及政策配合,成效存疑。特區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制訂新的「十年文化藝術設施發展藍圖」,目標將表演場地座位數目增加一半。除了由政府自行興建,也會推出措施鼓勵私人發展項目加入劇院等文化藝術表演設施。筆者作為建測規園界的代表和香港話劇團的理事,當然大力支持。
然而,新建議的設施由規劃、設計、興建,以至全部落成啟用,估計需時多年。隨着西九文化區的表演場地及東九文化中心陸續落成啟用,政府會否同步改革現行的場地管理、分配和票價制度,以促進業界市場化和產業化呢?例如按劇團的規模和往績分級,對有實力、有口碑和廣受市民歡迎的給予較長的檔期、較大的場地及較高的定價自由度,同時收取合理的場地租金和容許接受商業贊助等。
協助藝團北上 兩地交流協作
要成功將香港的表演藝術產業化,除了有合適和足夠的場地,還須有夠多和懂得欣賞的觀眾。政府一方面要從中小學,甚至幼稚園做起,增強香港青年人對藝術的認識和興趣,另一方面亦要有全盤計畫,協助本港的劇團和表演藝術工作者衝出香港,進軍內地與國際。
香港的電影及音樂業曾深受因盜版問題及互聯網興起打擊,但近年藉着開拓內地市場及與內地同業合作而再現光芒,不少香港演員及歌手在內地收入豐厚,皆因國家市場大,觀眾多,整體消費力強,部分民眾更對港式的電影和歌曲特別喜愛。對於話劇、舞台劇等表演藝術,內地另一優勢是地方大,場地多,受歡迎的劇目可在不同省市巡迴演出,做足一年也不足為奇。這亦是不少內地劇團可以自負盈虧,甚至有較佳盈利的原因之一,並間接促使不少私營發展項目增設相關演出場地。
筆者認為,政府可考慮像協助電影業北上般,向有志進軍內地的本地劇團及從業員,給予一定的資助和政策支持,主動協助他們與內地同業合作及取得相關官方批准。與此同時,政府亦應促成內地受歡迎的藝團到香港作較長時間的演出,以加強兩地的交流協作。西九文化區在這方面應有更大角色,不應過分偏重具國際名氣,但觀眾層面窄且收費高昂的外國藝團。
謝偉銓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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