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主犯重判24年

2022-09-24 00:00

陳繼志等唐山打人案被告在河北受審。
陳繼志等唐山打人案被告在河北受審。

(星島日報報道)轟動一時的唐山打人案一審判決出爐!調戲女子兼打人的主犯陳繼志被重判二十四年,還處罰金三十二萬元人民幣,涉尋釁滋事、搶劫、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罪。受害方律師表示,陳繼志曾在庭審陳詞時痛哭流涕,稱「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其餘二十七名被告被判六個月至十一年不等。
「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

河北廊坊廣陽區法院昨日對唐山打人案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今年六月十日凌晨二時四十分,被告陳繼志、馬雲齊、劉斌、陳曉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紅瑞、劉某、姜某萍,在唐山市某燒烤店用餐。陳繼志來到當時在店內餐敍的被害人王某某、李某、遠某、劉某某桌旁,對王某某騷擾遭拒後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起身反抗。

陳繼志、馬雲齊、劉斌、陳曉亮、李鑫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及店旁小巷內,對四人持椅子、酒瓶毆打或拳打腳踢,沈小俊威脅遠某不得報警。經鑑定,王某某、劉某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另查明,二○一二年以來,陳繼志等人長期糾集,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從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訊息網絡犯罪等違法行徑,逐漸形成以陳繼志為首,夥同王曉磊等七名被告的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