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華王立科重判死緩
2022-09-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共二十大前夕,重拳清算原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集團,對官場發出強烈震懾力!繼公安「三虎」前天被判刑,捲入孫案的前司法部長傅政華,以及前江蘇省政法委書記王立科,昨日同日一審宣判。法庭指兩人分別受賄一點一七億元、四點四億元(人民幣,下同),均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預料孫力軍近日也將宣判,極可能被判死刑,為二十大召開祭旗。
傅政華案由吉林長春中級法院宣判。法院指傅政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司法部部長及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本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一點一七億餘元。
同時,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對其弟弟傅衛華涉嫌嚴重犯罪問題索隱瞞不報,不依法處置,致傅衛華長期未被追訴。法院指鋻於傅政華歸案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因此免死。
兩人共涉賄款近6億
王立科案也由吉林長春中級法院宣判。法院指王立科貪污長達二十七年,從在遼寧北鎮縣任公安局副局長就開始受賄,直至擔任大連市公安局長、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及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收受財物共計折合四點四億餘元。
法院還稱,王立科為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向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九千七百三十一萬餘元。
目前,孫力軍集團已有五高官被判決。孫力軍集團的三名悍將,包括前上海市公安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長鄧恢林,及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雲,前日同日被審,分別被判處終身監禁、入獄十五年及入獄十四年。
孫力軍被控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枝,受賄金額高達六點四六億元,七月初已經一審開庭。
中共十八大之後,唯一被處決的是受賄近十八億元的中國華融資產原董事長賴小民,分析認為孫力軍也難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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