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女職員認8罪候懲

2022-09-17 00:00

童樂居職員傅悅朗(右)承認八項虐兒罪,還柙至本月三十日判刑。
童樂居職員傅悅朗(右)承認八項虐兒罪,還柙至本月三十日判刑。

(星島日報報道)童樂居去年底爆出虐兒醜聞,累計三十四名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其中二十六人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繼早前四人認罪後,再多一名二十五歲職員承認八項虐兒罪,須還柙至本月三十日判刑。辯方求情指,有資深同事曾向被告稱需要更嚴苛地對待幼兒,被告因此被影響,又提到在部分工作時段,一名職員須同時照顧二十四名幼兒,看管人手不足。同案另有二十一人昨被加控近二百項罪名(見另稿),將於下月初在區域法院再訊。
二十五歲傅悅朗承認於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至三十日間,襲擊、虐待或忽略四名代號分別為K、AK、AL和AM的一歲男童,及四名身分不詳的兒童。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表示,事件於連續兩日內發生,涉及幼童年紀較輕,要在牀上活動,下令她還柙至兩周後判刑。

案情指,傅在二○一七年註冊成為幼兒工作者,二○二一年一月加入童樂居。八項控罪均發生在同一間嬰兒睡房,其中發生在十一月二十九日的事件,涉及AL、AK及AM。案發時,三名男童曾各自在嬰兒牀上站立,傅先後掌摑、搣臉及大力推倒他們等。當中AK四度遇襲,傅曾握拳敲頭、打其胸口、拉他的手腳令其身體反轉、大力推他致其頭部撞到牀欄;AL因被傅雙手抓住而哭泣,遭對方三次掌摑;AM則被搣臉及推倒,跌下時臉朝牀褥。
4度握拳打男童頭胸

至於十一月三十日的事件中,男童K在同一間房的牀上站立,看似想爬出牀外,傅遂扯着K的衣服強逼他躺回牀上,又兩次掌摑K臉部。同一時段,傅亦曾襲擊四名身分不詳的幼兒,包括大力推倒、數次掌摑和搣臉,導致他們跌在牀上。

辯方求情指,傅曾就職於幼稚園,但加入童樂居後發現運作模式非常不同,在院舍工作不僅須二十四小時輪班,某些時段一人需要照顧二十四名幼兒。她起初在童樂居工作時,資深職員曾指她過分溫柔,須以更嚴厲的方式令幼兒害怕及服從,她因受環境熏陶而變得嚴苛。而案發時院舍人手不足,傅因擔心涉案幼兒爬出牀外會受傷,或會引來其他幼兒模仿,才會犯案。
指部分時段須「1對24」

同案另有四名被告不認罪,分別為四十五歲周翠英、二十四歲劉露琪、二十五歲謝綉蔚、二十四歲李慧雯,周、劉各自面對一罪,謝、李則分別被控三罪及九罪。

周因需時與私人律師商討審期,押後至下月七日作審前覆核;李、謝、劉則分別排期於十一月八日、十一月十日及十二月二十日受審,預計各案件的審期均為一日。控方將在部分案件中傳召一至兩名證人不等,料辯方將爭議被告行為的意圖、是否構成故意襲擊、導致不必要的苦楚。

童樂居案共有三十四人被控,當中十人獲准留在裁判法院處理,累計五人認罪,其餘五人不認罪。認罪被告中,三人被判囚四至六個月,除上文提及的傅外,另一人將於本月二十九日判刑。至於其餘二十四人的案件則已轉介至區院處理。案件編號:KCCC 3713、3736/2021;88、141、285、350、 422、597、1497、1883、1884、1886、188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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