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致電萬次滋擾法官 被告哽咽:蝦我無律師

2022-09-01 00:00

被告陸志榮以紙箱盛載文件出庭應訊。
被告陸志榮以紙箱盛載文件出庭應訊。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八歲男廣告設計員,去年五月至七月間涉嫌向兩名區域法院法官打電話逾萬次,被控四項不斷打電話罪。控方昨於高院加控被告「藐視法庭」罪,被告自行陳詞申請押後案件一年,以便審視至少二千五百頁涉案文件。法官陳慶偉(見圖)最終只批准將案延至九月二十日,以待檢視被告進度。陳官更自言「我成日都收呢啲電話,好多人覺得呢啲好濕碎。其實唔係好濕碎,唔好以為打個電話捉我唔到,最多罰幾千蚊,一旦定罪或會判監。」

被告陸志榮昨申請押後案件一年;控方則反對押後,另提出交付羈押申請,並希望法庭指示被告存檔證據、索取法律意見及訂立時間表。被告交代七月二十一日收到警方五個文件夾逾二千五百頁文件,一周前再收到九個文件夾,自己體弱多病,肺炎初瘉,尚有高堂需要照顧,未能閱畢所有文件,需時閱覽核對後,再索取法律意見,故要求將案延後一年。

官:我成日收呢啲電話


陳官警告被告稱「而家面對非常嚴重嘅指控,最好嚴肅處理,聽落去(你)要核對下啲人啲事,似乎係你做」,一旦定罪或會判監。陳官表示「我成日都收呢啲電話,好多人覺得呢啲好濕碎。其實唔係好濕碎,唔好以為打個電話捉我唔到,最多罰幾千蚊」。被告再三請求押後一年或九個月,陳官了解到文件中以通訊紀錄為主,直指「如果你每日抽十五分鐘睇三版紙,我唔會畀你睇晒啲文件」,考慮押後兩三星期。

「一旦定罪或會判監」

被告哽咽控訴「你唔好咁樣幫控方,兩個禮拜點睇得晒咁多呀,你蝦我無律師逼死我啫咁樣」。雙方爭持一輪後,終押後至九月二十日,以檢視被告進度再作定奪。被告揚言陳官「偏幫控方,唔使審㗎喇,玩完㗎喇,就算搵律師都無用,(我)成為司法下嘅犧牲者」。

被告陸志榮,被控於去年五月至七月期間,多次以電話及傳真電話作出妨擾行為,即使得兩名區域法院法官書記多次收到與法庭事務無關的電話,干擾司法機構運作妥善執行。

被告另被控去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之間,以及於同年六月一日至七月六日之間在香港,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一位區域法院十樓區域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於同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之間,以及六月一日至七月六日之間,不斷打電話往一位區域法院二樓區域法院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旨在對該區域法院法官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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