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映瑜內地刑滿返港 即面對炸彈案控訴
2022-08-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二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二○二○年企圖乘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十人早前已返港再被捕受審,當中喬映瑜及鄧棨然因被判組織偷渡罪成,於內地分別被判監兩年及三年,喬女及至昨日刑滿出獄,但因涉及一宗在上水製造炸彈的案件而被通緝,昨經深圳灣口岸返港時遭本港警方拘捕,並在警員押送下進入天水圍警署辦理手續,繼而再被押走。消息指,喬映瑜將於今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粉嶺法院今提堂
喬映瑜因涉及二○二○年初上水河壩村製造炸彈案而被通緝,昨日返港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會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五十五條「製造或管有炸藥」將她拘捕。消息稱,警方國安處會繼續深入調查十二人的偷渡計畫。
廣東省公安廳早前表示,廣東海警局於前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登船後發現涉嫌偷渡的十二名港人,各人犯案時的年齡介乎十六歲至三十歲,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
鄧棨然仍在從化監獄服刑
喬映瑜及鄧棨然因組織偷渡罪成,於內地分別被判監兩年及三年,同時被處罰金兩萬及一點五萬元人民幣,目前僅餘鄧棨然仍在廣東省從化監獄服刑。
至於其餘十人,早前已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七人還柙至今年七月中,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正式認罪,各被判囚十個月。七名認罪被告為十九歲無業的廖子文、二十歲技術員鄭子豪、二十五歲學生張俊富、二十三歲運輸工人張銘裕、二十三歲學生嚴文謙、三十二歲測量員李子賢及二十歲學生郭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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