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利用學生哥推廣私煙屬違法

2022-08-22 00:00

暑假期間,有學生哥在找暑期工時,被不法分子瞄準他們貪「搵快錢」心理,以高薪招攬,被利用作向街坊或朋輩派發俗稱「點心紙」的私煙宣傳單張,招攬生意,誘使更多未成年人士購買和吸食未完稅香煙。派發宣傳單張等協助推廣私煙行為,根據《吸煙 (公眾衞生) 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展示或安排展示,或為展示用途而刊登或分發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包括傳單),否則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第五級罰款 (港幣五萬元);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在罪行持續期間,每日另加罰款港幣一千五百元;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港法例第109章),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控煙政策應與時並進

許多違法推廣派發這些「點心紙」的學生,藉多個公共屋邨如「無掩雞籠」的保安漏洞,在各條公共屋邨為私煙集團招攬生意, 特首李家超主張「以結果為目標」,各個主管的政府部門應該加強跨部門的執法力度,增加對不法分子向未成年人士等兜售未完稅香煙的阻嚇力,讓他們知難而退。其中,隸屬衞生署的控煙酒辦公室更是《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主要執法機構,理應就非法宣傳行為不遺餘力的進行打擊,但遺憾的是,私煙猖獗,控煙酒辦卻鮮有針對煙草宣傳犯罪主動進行執法,導致私煙集團愈來愈肆無忌憚做宣傳吸客,控煙酒辦對愈趨惡劣的情況確實責無旁貸。市民在新聞上看見海關從源頭積極執法,偵破及堵截一宗又一宗破紀錄的私煙案件,控煙酒辦更不應再尸位素餐,拖海關和醫務衞生局後腿,否則將讓更多未成年人士接觸私煙埋下伏綫。

其實,私煙猖獗問題理應歸咎於上屆政府在制訂控煙政策時未有深思熟慮,追溯至當時的食物及衞生局未有有效評估全禁替代產品政策可能帶來的反效果,面對新形勢,政府和局方應全面檢討各項控煙政策選項,並為長遠的控煙藍圖注入新思維,例如重新考慮替代產品在達致控煙政策目標中的獨有角色。盲目信奉舊方法,一味增加煙草稅及靠過度的禁止措施,當私煙問題未能全面被改善,市民仍有渠道接觸及購買私煙,這只會把更多煙民推向黑市,殃及整個公共衞生系統的生態,進一步增加醫療成本和不可控因素。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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