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蘋果》前高層將認勾結罪

2022-08-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及三家《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的案件,昨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表示,本案需盡快有效地進行,審訊預計為期三十日,並首度容許傳媒公開披露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將認罪,建議六人的認罪答辯在黎智英及三家公司的審訊前進行,六人連同早前已認罪的李宇軒和陳梓華之判刑則安排在黎智英的審訊後才處理,至於黎智英及三家公司的審期有待司法機構決定。 
現年七十四歲的黎智英否認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則否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與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法庭撤銷傳媒報道限制

主審法官杜麗冰甫開庭即表明,法庭決定撤銷傳媒報道的限制,換言之,控辯雙方及三位法官昨在庭上一切的言論,媒體均可一一報道。法官提及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包括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決定承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一罪,並與黎智英案分拆兩案處理,但六人案件雖已交付高院,但暫時未排期進行答辯。
保安局批准提資金支訟費

法官建議安排六人的「認罪答辯」在黎智英案開審前處理,另外兩名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案件則排期在九月十六日再提訊,法官同時建議把認罪的八名被告的判刑可安排在黎智英案完成審訊後處理。

控辯雙方昨主要與法庭商討黎智英案審訊排期事宜,代表《蘋果日報》三家公司大律師郭康麟表示,保安局早前引用《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三家公司資產,三家公司申請動用資金支付法律開支,保安局現已批出許可讓三家公司提取若干資金以支付訟費,但有關申請仍在處理中,但願三家公司下星期可成功提取資金,以委聘法律代表處理本案,其代表律師亦已一直在物色大律師去負責本案審訊。

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譚俊傑則在庭上指,本案審訊預料歷時三十日,黎智英將會聘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而彭最快在今年十二月才有空檔,但如法庭決定審訊日期後,控辯雙方會盡力遷就法庭檔期。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則表示,控方於明年一月後才有檔期。法官李運騰特別提到控辯雙方一般需優先處理高院原訟庭案件,尤其是本案涉及嚴重控罪。

周天行表示,黎智英一方爭議《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控罪元素,以及煽動罪行的憲法性問題。杜麗冰法官表示控辯雙方需依時呈交本案所需文件,表明需考慮法庭日誌排期審訊,未必能完全遷就控辯雙方檔期,稍後亦會安排另一次案件管理聆訊再作討論。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五一——二○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