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天橋貼反修例海報 教師等13男女受審

2022-08-17 00:00

涉案其中一名被告葉嘉儀。
涉案其中一名被告葉嘉儀。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二月在葵涌商場平台的天橋外張貼帶有反修例文宣標語的海報,涉案的老師、大學生及中學生等十五人同被控刑事損壞等罪。當中兩名十六歲女學生早前承認控罪後被判社會服務令,餘下十三名男女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警長作供指,被告等人於事發日分別攪拌白膠漿,在石牆和欄杆上張貼海報,在拘捕被告後,有五十至六十人到場辱罵警方。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當日警方約七時將眾被告拘捕,並搜到七十三張印有「為來日煲底相見,讓自由遍地開花」、「你可以為我整D口罩嗎,我願意為你擋子彈」、「若要成功,必須有所行動」等標語的海報,以及多個裝有白膠漿的油桶、油漆掃等物品。
警長稱部分人持白膠漿桶

警長李忠良(音譯)作供稱,被告等人在石牆和欄杆上張貼海報,部分被告手持白膠漿桶及攪拌白膠漿,平台的石枱上有膠桶、白膠漿、裝有大量海報的紙皮箱等物品。警方在截停被告等人後,有數十人前來辱罵警員。

否認控罪的十三名被告依次為鄒文燕、葉嘉儀、李霈濠、陳信豪、張家禧、梁詠彥、朱麗茵、林慧淇、鄭珈熹、黃文杰、李永熙、李重熙及鍾正浩,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於前年二月二十四日在香港新界葵涌連接葵涌商場平台的一條天橋的石牆旁無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房屋署的天橋牆壁或欄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另梁詠彥、鄭珈熹、黃文杰、李永熙、李重熙及鍾正浩則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案件今續,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二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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